令出必行比降價本身更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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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7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周迪 “國家80%的藥品銷售都發生在醫院中,下階段降價會從醫院入手。”5月15日,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明確給出了發改委下一階段藥品降價的主要方向。周望軍表示,國家發改委已經完成了藥品價格管理辦法的初稿,今后將建立每兩年調整一次藥品價格的機制,對藥品價格進行全面調整。
與其他新聞相比,公眾對這則與自身利益攸關的消息卻反應平平,也難怪,藥價已經連續降了17次了,老百姓從中得到了多少實惠?就連周望軍副司長也承認,“發改委已經進行了17次降價,總金額已經達到400多億,降價已經不是關鍵。”他認為,在醫藥價格管理上存在的主要問題、主要根源是道德問題和制度設計問題。 將主要問題和主要根源歸結為道德問題,顯然離題太遠了,歸結為制度設計問題也沒有真正切中要害,真正的問題是相關的降價政策始終未能得到切實執行。當然,這個弊端早就暴露出來了。 問題在于,為什么在第一次藥品降價的時候,制藥廠、藥店乃至醫院,都迅速采取了對策———藥廠用“換名”術,將低價藥改頭換面變成高價藥;醫院和藥店則直接讓降價藥“消失”———而發改委卻始終沒有及時拿出對策,以至于降價成了一場既不叫好也不叫座的獨角戲,公眾對降價本身也失去了興趣。只有發改委,由于在降價的過程中,逐漸擴大了“政府制定價格的藥品”范圍,而對主導藥品降價始終顯得興致盎然。 事實上,一些超出發改委規定標準的加價行為,正是在藥品降價的過程中,逐漸得到了確立———這本身就是對連續17次降價未能達到預期效果的諷刺。比如,在發改委對藥品的第17次降價中,曾明確規定醫院藥品加價不得超過15%,但發改委的嚴令,顯然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周望軍直言,“目前,就我所知在醫院中公開的加價已能達到40%,而15%的加成已經成為了默認的既得利益。”這正是公眾對降價本身失去熱情的原因所在。 而且,此次,發改委提出對藥品的降價從醫院著手,是典型的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盡管“國家80%的藥品銷售都發生在醫院中”,但藥價并非是在到了醫院之后才開始加價的。新華社的一篇報道曾經剖析了一種成本僅3元的藥,從出廠到患者手中變成36.8元的真實原因:各個環節雁過拔毛,層層剝皮,導致了藥價的虛高。在藥品進入醫院之前,已經被醫藥銷售公司、醫藥銷售代表等加了很多利潤,如果不從源頭著手,僅從醫院開始,會有效嗎? 其實,解決藥價虛高問題,并不在于降多少次價,關鍵在于每降一次就要有真實效果,要能夠讓公眾感受到降價帶來的實惠。否則,降價次數再多、范圍再大也沒有實際意義。去年11月11日出版的《新華每日電訊》曾尖銳地指出:“藥品從出廠到賣給患者,要經過審批、稅務、藥品監督、物價等多個政府部門,只要有一個部門能夠切實負責、追根溯源,藥價就不會這么離譜。” 因而,與未來降價的計劃相比,公眾更希望有關部門切實負責,做到令出必行———這是確保降價取得效果,讓公眾得到實惠的重要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