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劍鋒
最近,有專家撰文稱,不應該讓所有人都買上房子,國家也沒有義務為低收入者解決商品房居住問題。其實,就大多數人應不應該去買商品房、商品房到底是誰的專利消費品等問題的爭論已經有很長時間了,回過頭反思一下,發現我們的房地產市場全亂了套。人們一說到買房,無一例外說的都是商品房、一手房。房地產直接等同于商品房,這個誤區陷得
太深了。
早在1998年國務院就已下發過一個23號文,明確了中國房地產的發展方向,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要把中國房地產市場建設成經濟適用房為主要居住形式的市場。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起碼要占到整個房地產市場供應量的60%至70%。由此得知,政府的最初政策設計,房地產市場不是以商品房為主的,它不過是經濟適用住房一類的市場補充,是保障住房產品以外的三分之一。
現在的房地產供給格局恰恰相反,有關經濟適用類住房連現有市場的三分之一都沒有占到,所謂的以保障類住房為主要供給體系的構想基本沒有實施,而是以商品房供給占主體的供應模式取而代之。十多年來,由于開發商們的反對、學者們的說三道四、地方政府的不作為,經濟適用房一類的社會保障性住房極其式微。又由于長久以來住房供應由經濟適用房目標向商品房為主的市場移位,商品房成為一種先入為主的觀念與概念,越來越多的中國人自降生到這人世,只知有商品房,不知道有經濟適用房,只知追求消費商品房,不知經濟適用房才是最主要的居住形式。照此狀況發展下去,住房供應體系與需求的矛盾將永遠不可能得以緩解與調和。如果按照23號文件的精神,大多數人都應該是能夠買得起房子的,因為那是一個純保障性住房主導的市場。
當前的要務,必須糾正三種被歪曲了的方向,以便于修復甚至重新規劃中國房地產市場:其一,政府應重新對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多層次供給體系進行確認,大力發展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市場建設;其二,以23號文件為起始,重新修正與規劃市場規則與制度,對原有的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強化落實力度;其三,應加強經濟適用性保障住房的知識介紹與宣傳,把已有的一致往商品房看齊的目光與邏輯扭轉回來。這樣,首先不致于把開發商給慣壞了,其次也可以讓大家都明白,少部分商品房只是居住條件的一種補充,并非主要居住形式。如果這三方面的工作能夠做到位,那么,就有可能改變房地產市場價格扭曲的現狀,并且讓大多數人居者有其屋的愿望距離現實不那么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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