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招標不能消滅回扣現象 降價成皇帝的新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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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8日 16:31 新民晚報 | |||||||||
藥品招標有名無實,醫院用藥選擇權大,藥販空間巨大 為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自2000年起在全國縣級以上醫院推廣。然而,人們并沒有感覺到藥費降下來,記者在調查采訪中發現,醫藥企業的“變臉投標”、醫院用藥的利益驅動,導致集中招標采購看似降價,實則依然虛高。
降價藥沒“銷路” 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實施數年來,各地大張旗鼓宣傳,每辦一次招標都能算出一筆可觀的節約資金來。但不少藥商向記者反映,這種計算只是一個“虛擬數字”而已。 廣州白云山和記黃埔中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柯華松介紹說,導致統計出現“水分”的原因有三個。一是有名無實的讓利。現在統計的藥品價格讓利,是原價減去中標價格再乘以過往用量估算出來的,實際情況是一些藥品中標后,由于價格較低,其使用量會減少,最終的實際用量會大大低于這種藥品的過往用量。而且一些低價中標藥品也會無緣無故“消失”,一方面是醫院嫌價格低不肯銷售,另一方面是廠家嫌利潤薄不愿生產。 柯華松舉例說,深圳一家醫院,招標前使用一種頭孢類抗生素,價格為50元,銷售量很好,招標后價格降至28元,銷售量銳減,連廠家也不愿意供貨。 二是高價的新藥品、改進型品種沒有列入統計。在醫療機構的相關統計中,一些新品種、改進型品種往往價格定得比較高,而由于沒有過往用量,也就沒有進入價格上升的統計之列。 三是許多醫院在招標采購后,沒有按照在中標價基礎上再加20%左右的辦法作價銷售,而是按照招標之前的原價格銷售,醫院的進藥價格雖然降下來了,卻沒有“傳遞”到消費者那里。但在統計中,招標降下來的差價卻被計入讓利部分。 改劑型價格漲 據浙江省醫藥行業協會會長趙博文介紹,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常用藥、普通藥的競爭非常激烈,往往是最低價格者中標。對這類藥企業是賺不到錢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企業又開始在劑型、規格上做文章,選擇生產經營那些競爭少、投標企業少的藥品品種,這些品種很容易中標。有些品種由于其他廠家沒有同樣的劑型、規格,就變成了“獨家產品”,甚至可以和醫療單位進行單獨議價。 “變臉投標”的結果是變相漲價,比如某種口服液從一盒12支變成6支,價格從原來的10元調整為8元。某片劑有效成分從100毫克調整到200毫克,價格則從10元調整為35元。這些藥品,對消費者來說實質上是變貴了。 據廣州市醫藥工業研究所負責人介紹,幾年前我國每年申請新藥在1000項左右,2003年增加到6000項,2004年和2005年超過1萬項,這些所謂的新藥不少是更改了劑型、規格的“老藥”。 用啥藥有“選擇” 記者采訪了解到,當前醫院的招標藥品,大多數是醫保目錄中的品種,約2000個左右,僅占我國1萬多個醫藥品種的一部分,而且即便是同一個品種,也有不同廠家的劑型、規格中標,醫院在用藥時的選擇性非常大。 據柯華松透露說,醫院對同一藥品品種的選擇權很大,以復方丹參片為例,當時競標的企業有20多家,最終有3家企業跟醫院簽訂了協議。但醫院到底用哪一家的產品、用多少,這就不好說了,即使簽訂了供貨數量也沒有用,因為醫院不用企業也沒有辦法。這樣一來,就為企業、醫藥推廣員做醫院、醫生的“工作”留下了很大的空間,這也就是招標不能消滅“回扣”現象的原因。 記者 趙東輝(據新華社專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