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彤:創意產業更須知識產權保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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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9日 09:38 法制日報 | |||||||||
本報記者 郝亞超 面對記者就“創意產業”的種種問題,蘇彤的語氣平緩又自然,沒有太多的情緒。不過,一談到知識產權保護,蘇彤立刻情緒高漲起來。 記者:如果知識產權保護不足,會有什么樣的結果?
蘇彤:知識產權保護不足的話,就會讓創意產業失去發展動力,創意內容不足就談不上創意。比如說,某企業開發出一個動漫產品,第二天街頭就到處可以買到盜版產品,那么這個創意產業怎么發展?你弄再多園區又有什么用? 記者:您認為,要發展創意產業,就要在法制體系上進行創新? 蘇彤:發展創意產業一定要有非常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因為創意產業涉及很多方面,這就有很多條款要界定。因為創意產業要開發、要通過版權交易,這里有大量的工作涉及法律,是屬于律師的工作。這其中肯定帶來很多新的課題。 在上海,市領導已經在考慮建設一個版權中心,因為保護知識產權是創意產業發展與生存的非常重要的關鍵。這個版權中心主要是集產權的登記、展示、發布、保護、策劃、交易、服務,以支持創意產業的發展。這樣,創意才能更好的形成產業。 創意產業盡管是以文化藝術創意為增值手段,但卻是以知識產權來保障收益的。 因此,除了創新之外,更重要的還要盡快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加大保護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