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全四清 牛衛國 白潔
不法商人大玩空手道卷款潛逃坑苦購房者
中原樓市正在陷入一場困境。“3·15”期間,河南萬輝置業有限公司所開發樓盤“時代駿庭”的業主,因為開發商“蒸發”、自己的血汗錢面臨“泡湯”而尋求維權。這是繼去
年康明置業玩“蒸發”之后,河南萬輝置業有限公司(下稱萬輝置業)、河南寶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寶宏物業)人員又一次發生更大的集體大“蒸發”事件。
蒸發者“手續合法”?
面對自己辛苦一輩子的血汗錢將被“打水漂”,時代駿庭的業主們心急如焚。業主張先生說,他們找到鄭州市公安局,但辦理此案的經偵支隊領導說案件正在辦理,房款究竟在誰手中,暫時還不宜公布;找到鄭州市房管局,但有關工作人員稱,萬輝置業在開發“時代駿庭”的時候,開發商是按照正常程序辦了手續,并且已經取得了5證,其他問題不歸他們管。那么萬輝置業真的“合法經營”嗎?
記者通過河南省工商局、稅務局等有關部門了解:萬輝置業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冊資金5500萬元,是一家中外合資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項目包括位于鄭州市西大街商務區的時代華庭、位于鄭州市城東路與航海路交叉處的時代駿庭小區、位于紅專路與東明路交叉口的時代國貿大廈、位于東風路與文化路交叉口的時代科技商務等。
然而據記者查證,萬輝置業2002年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2003年,河南省工商局在網上發布了《內資公司2002年度吊銷名錄》,《2004年度私營企業吊銷公告》上,以“私營企業”身份出現的同一注冊號的萬輝置業再度被吊銷。其狡兔三窟的另一注冊號為003390的河南永皓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也名列《2004年度外資企業吊銷公告》。
顯然,萬輝置業的經營并不合法。但令人費解的是這樣的非法經營者竟能夠“登堂入室”混跡于強手如林的房地產“操盤大腕”之中;而且,除了粗心的業主之外,還能夠玩轉銀行、企業“不設防”地與其合作。萬輝置業的顧志煒到底何許人也?記者訪遍了河南房地產商會、物流業商會等部門也沒能得到有關該企業的詳細資料,網上查詢也是所獲寥寥。
業內人士認為:鄭州市房地產管理辦法規定也存在明顯的制度缺失。按照《規定》———在取得了土地、規劃、施工、許可證后,如果是6層(含6層)的商品房項目,完成基礎并施工至二層以上(含地下室)結構封頂工程;7至12層(含12層)小高層的建筑完成3層以上結構封頂的;13層以上高層建筑完成5層以上結構封頂工程,簽訂房屋預售款監管協議后,就可以申請辦理房屋預售。這樣就會造成房屋預售的開發商資金鏈一旦斷裂,購房者就面臨風險。
有關專家在透視該“蒸發”事件后稱:“集體失誤的背后是社會層面的病態和畸形。”
“蛇吞象”“鬼”在哪里?
“2003年,就在顧志煒以外資企業法人光環照身的時候,地方媒體和連云港媒體都發表了河南企業在連云港打造‘河南第一碼頭’的新聞。”有關知情人士說,當時的新聞披露:河南服裝進出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河南永皓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美國聯合收益投資有限公司、連云港港務局四方,共投資6億元在連云港建立寶宏碼頭。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不沿海、不沿江、不沿邊的河南人,在2005年年底將擁有屬于自己的“出海口”。
據了解,當時應運而生的永皓公司出資比例由29%增至55%,永皓公司的出資額高達3.3億元。由于母公司萬輝置業的相關資料很少,合作方就很擔心這是“空手套白狼”。實踐證明萬輝置業玩的是“轟動效應”和“做大做空”的“概念股”。
一位知情律師說:萬輝置業支系龐大,但卻是空架子。顧志煒拿著時代國貿大廈的房地產抵押給銀行,套取銀行巨額資金,本是債務人的顧志煒搖身一變就成為債權人。在合作伙伴中“打抽俸”,在銀行和業主身上“打主意”,是萬輝置業的慣用伎倆。時代國貿大廈真正的投資商———興華集團知情人士稱:以前,服裝集團曾為萬輝置業在廣東開的一家音響公司作過4000萬元左右的資金擔保,正是由于這次擔保讓服裝集團承擔了連帶責任。服裝集團向萬輝置業要不來錢,就把其價值八九百萬元的音響拉回,至今萬輝置業還欠服裝集團3400萬元。可當官兒的沒有“吃一塹長一智”,還要與顧志煒合作“眼睜睜再跳一回火坑”,這其中肯定有貓膩!記者隨即撥打華興集團負責人的手機,但對方一直關機。相關金融部門也一再回避記者采訪。記者獲知某銀行的涉案人員已經歸案。
巨額損失誰來買單?
2001年8月15日《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決定》第六條規定:“預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承購人應當持有關憑證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但據記者了解:在鄭州,不少房地產開發商承諾辦理證件的時間是“兩年以內”,這就給日后涉及爭議問題時業主的利益保護帶來了許多麻煩。《決定》第八條規定:“開發企業不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的,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限期糾正,并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然而已被吊銷營業執照,根本不具有預售商品房的資質的萬輝置業,截至事發前,卻沒有任何單位對于其預售行為進行過質疑、處罰或者公示。反而有人稱其為“五證齊全”的“合法經營”者。
再從開發商、銀行和業主三方利益權人來看,因為業主的弱勢地位所致,在利益的博弈中就成了銀行進可“取利”退可“避害”的工具,因而使銀行與開發商之間難以形成應有的監督約束機制。一旦出現此類蒸發事件,銀行為了自身的利益就會把“災難”扔給業主們;甚至不排除有人與開發商“結盟”,形成房地產業的腐敗“黑洞”。
“房子被查封了,我們已交錢十幾萬或一百多萬元,我們該咋辦?”自從顧志煒被逮捕、房子全部被抵押給銀行后,業主們徹夜難眠地探討這個問題。一位參與萬輝置業案件調查的律師說:“萬輝初步暴露出的1.5億元涉案金額,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記者根據鄭州市房管局網上公示的分項數字進行綜合后得出:時代華庭,時代駿庭一、二期,時代國貿大廈共計預售面積為60667.7平方米。如今房產已經查封,作為債權人銀行要首先獲償,那么已經付了款但尚未獲得產權確認的萬千業主的損失誰來買單?更多業主如何得到權益保障?
預售制度引發爭議
頻繁發生的按揭丑聞、房商蒸發事件,都讓人們不得不對預售制度本身的合理性產生質疑。《2004年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中明確提出,由于預售房制度存在嚴重的金融風險,建議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記者網上點擊也是爭論激烈。今年兩會期間,33位人大代表也積極建議取消房地產預售制度,其中提出的七大問題直擊期房漏洞。
業內人士說:在商品房市場發展的過程中,期房預售也彌補了投資不足、開發商實力較弱的情況,對房地產開發起過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根據現在的市場環境變化,如果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肯定會淘汰一些實力較弱的開發商,這樣對防范風險有積極意義。
看來房產“舊政”是到了“改革”或“革命”的時候了,“亡羊補牢”還不算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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