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降低20%意味著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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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2日 22:28 中國產經新聞 | |||||||||
撰稿/王學江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了201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目標。實現這一目標意義重大,任重道遠。
目前,我國已進入新一輪經濟增長周期,并表現出了日益顯著的重化工業特征。我國已成為世界煤炭第一消費大國,石油和電力第二消費大國。短時期能源消費劇增,使我國不少地方出現了“電荒”、“油荒”、“煤荒”,能源瓶頸已經制約了經濟增長,嚴重影響了人們的生產生活。 就國內資源狀況而言,我國人均石油、天然氣、煤炭可采儲量分別僅為世界平均值的10%、5%和57%能源短缺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軟肋。從能源利用效率來看,我國單位產值能耗水平較高。占全球總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國,對全球GDP的貢獻只有4%,但單位產值能耗卻是發達國家的3至4倍,能源消耗量占世界的比重,石油為7.4%,原煤為31%,主要產品能耗比國外平均高40%。 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十一五”的建議,把單位產值能耗降低20%,意味著我國的發展模式、能源戰略要實現根本性轉變。主要發達國家在重化工業時代,都是以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為特征的。然而,中國現階段已喪失了用這種模式發展的條件,只能走資源節約型道路。節約和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既是我國緩解能源制約的一種現實戰略,更是提升經濟增長質量、創新發展模式的重要手段。因此,我們要將節約資源作為新時期的基本國策,加快構建資源節約型國民經濟體系。 能耗降低20%,要求地方政府在研究制定區域規劃時增強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切實轉變發展觀念,把節約資源、降低消耗作為發展的一項基本條件,堅決摒棄那種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發展模式,杜絕“吃祖宗飯、斷子孫糧”的錯誤做法,代之以高科技含量、低資源消耗的可持續發展模式。 政府要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形成有利于節約能源的體制和機制。要建立并完善能源消耗評價指標體系,并將其列入政績考核內容。加快能源產品價格的市場化改革進程,用價格機制、稅收杠桿來調節能源的分配和消耗,“逼迫”人們節約能源。建立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堅決淘汰浪費能源的落后工藝、技術和產品。嚴格進行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各種破壞和浪費能源的違法違紀行為。 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的生產方式和科學合理的消費模式。生產企業要不斷加大科技創新力度,積極采用新能源,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能低耗環保型企業。同時,要在全體國民中強化節能意識,批判追求奢侈、浪費的不良現象,在全社會形成“節約能源光榮、浪費能源可恥”的氛圍。如此,能源消耗降低20%的目標才可能實現。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