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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領科技遭遇海外訴訟 民企挨打局面亟待扭轉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7日 15:13 人民政協報

  本報記者 盛學友

   1月25日,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判決美國勁量公司上訴失敗。歷時三年的南孚等中國電池應訴美國337專利案件最終以中方勝訴。(本報2月10日曾作過報道)

  南孚等電池企業海外官司勝訴的消息,猶如一針強心劑,令中國民營企業精神大振。
和其他民企老板一樣,中國·通領科技集團(以下簡稱通領科技集團)董事長陳伍勝為南孚等企業高興,聯想到本集團與美國萊伏頓公司的知識產權官司,更增強了堅決進行到底的必勝信心。

  遭遇海外

知識產權訴訟

  通領科技集團是浙江省一家民營企業,前身為浙江東正電氣有限公司,創辦于2001年,是一家受知識產權保護、具有高新專利技術的外向型企業,主要生產以GFCI(接地、故障、漏電、保護的英文縮寫)為主的5個相關系列產品,2004年元月2日,公司被現任董事長陳伍勝收購并繼續經營,今年1月16日,更名為通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通領科技集團的產品全部銷往美國、加拿大等北美國家,并均已通過美國UL認證和加拿大CUL認證,獲得美國發明專利3項和外觀設計專利1項,獲得國內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19項,已取得專利申請號的還有21項。

  “我們生產的GFCI搶占了美國50個州的主流市場。”2月14日,通領科技集團知識產權部高級工程師葉祥發在電話里告訴本報記者,“當年,公司出口將近2000萬美元。GFCI在美國年需求超過30億美元。由于該產品在性價比上的優勢,其勢如破竹的市場攻勢,引起美國電氣巨頭萊伏頓公司的恐慌。”

  葉祥發介紹,萊伏頓公司生產的GFCI產品均采用機電一體化的漏電保護技術,而通領科技集團采用的是永磁式電磁機構原理的漏電保護技術,系全球獨家采用自主發明的專利技術,“完全符合并超越美國國家安全實驗室UL認證機構2003年的最新標準,其多項核心專利技術成果均填補國內外空白。”

  2003年下半年,在通領科技集團GFCI產品即將進入美國市場之前,“我們提前將產品送美國律師事務所做專利侵權分析鑒定,并取得了針對萊伏頓公司專利的6項非侵權律師評定文書。”陳伍勝董事長告訴本報記者,通領科技集團GFCI產品進入美國市場后,深受美國消費者青睞,并迅速占領了美國主流市場。

  2004年4月起,美國電氣巨頭萊伏頓公司以侵犯其美國專利U.S.6,246,558(簡稱558專利)為由,將通領科技集團的客戶尼克公司告上美國新墨西哥州法院。此后,萊伏頓公司又以同樣手段在佛羅里達州、加州等地將通領科技集團另外一些重要客戶告上法庭。

  為證明沒有侵犯任何人的知識產權,2004年7月,通領科技集團主動介入官司方案,聘請美國亞特蘭大著名的美瑞律師事務所為訴訟代理,并于當年8月作為被告成功介入了新墨西哥州聯邦地方法院的萊伏頓公司訴訟案的應訴。

  同時,通領科技集團向法院遞交兩項司法動議:一是將分布在3個州地方法院的4起同樣的訴訟案集中到新墨西哥州地方法院統一審理;二是萊伏頓公司侵權訴訟案在沒有終審判決之前,停止其利用同樣案由起訴通領科技集團的其它客戶。

  上述兩項請求,均被法官批準。通領科技集團初戰告捷。

  2005年3月28日,新墨西哥州聯邦地方法院舉行了馬克曼聽證會,聽證會確定了萊伏頓公司558專利的適用范圍是機電一體化,與通領科技集團的專利不相干。盡管聽證會明顯表明通領科技集團產品不侵權,但需等待法官下達書面命令才能生效。

  “一旦接到書面命令,我們就會立即遞交司法動議,要求法庭不審就判我公司不侵權。”陳伍勝董事長告訴本報記者,“但是,至今11個月過去了,我們仍在焦急等待。”

  2005年3月,萊伏頓公司又起訴通領科技集團侵犯了其美國專利U.S.6,864,766(簡稱766專利),“我們經分析認為,766專利是558專利的子專利。萊伏頓公司再次起訴,目的是想把我們趕出美國市場。”

  2005年6月,通領科技集團律師向美國專利

商標局提出了申請,對766專利進行復查,并要求宣告766專利無效。8月,美國專利商標局接受了申請并立案審查。

  2005年4月,通領科技集團派工程技術人員和銷售主管等3人赴亞特蘭大美瑞律師事務所,接受萊伏頓公司4天的法庭詢問取證筆錄。

  2005年5月,通領科技集團的律師赴紐約對萊伏頓公司副總裁坎波羅進行詢問取證筆錄時,“他卻胡攪蠻纏,裝病賣傻,最后稱心臟病犯了而暫停,之后又提出須經醫生許可才能出庭,多次拒絕我方律師提出的法庭詢問取證筆錄,使官司期限一拖再拖。”

  陳伍勝介紹,海外訴訟發生后,2005年原計劃出口交貨值5000萬美元,但實際只完成了2500萬美元左右;聘請首席律師費用為每小時560美元,目前每月費用約10萬美元,“到去年年底,僅律師費用,我們就已支付了220多萬美元。這場訴訟何時結束,現在還不清楚。”但陳伍勝表示,“我們絕不妥協,就算變賣家產,也要把這場官司打下去!”

  如何扭轉民企挨打局面

  國外知識產權在中國受保護的同時,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在國外理應同樣受到保護。如何應對愈演愈烈的知識產權糾紛案?如何規避國外企業利用資本和技術優勢構建的知識產權的商業壁壘?如何禁止競爭對手濫用知識產權,構成不公平競爭并造成社會資源浪費、阻礙社會進步發展?中國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如何才能挺直腰桿應對海外訴訟?

  這一系列新的國際貿易問題,正是通領科技集團在美國遭遇知識產權案件訴訟帶給我們的思考,“作為民營企業,我們渴望政府和貿易主管部門關注,盡快拿出實際對策。”陳伍勝告訴本報記者,“海外訴訟雖然很累,但思考不少,但愿這些思考能為政府所借鑒。”

  陳伍勝介紹,美國駐北京大使館設有一名知識產權聯絡官,專門向中國政府遞送美國企業在華受保護名錄,中國民營企業為保護自主知識產權,在美國打官司難乎其難,“因此,建議我國政府也在中國駐美使館中設立知識產權保護機構,維護我國企業在美合法權益。”

  現階段,我國許多中小企業實力還未達到可以從容支付美國官司昂貴費用的地步,對知識產權訴訟案,有的只能選擇放棄或逃避,有的被巨額訴訟費用擊垮。“建議我國政府有關部門設置知識產權風險投資基金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涉外知識產權官司的風險貸款,支持中小企業在平等條件下,敢于同國外大公司打官司。政府給予企業財政補貼和支撐,有利于提高我國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能力。”

  2004年以來,美國的專利和商標申請費用都大幅上調,尤其是專利申請費,由原來數千美金,提高至現在的兩三萬美金,而美國企業申請發明專利由政府全買單。另外,美國國家安全試驗室UL認證機構,也提高了UL認證費用標準,而美國企業在本土申請UL認證,可得到減免的優惠待遇。按發明專利項目申報,通領科技集團須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申請10項發明專利,因費用太高,僅申報了4項。“建議我國政府為我國企業在國外申請發明專利的費用買單,對于申請UL認證的費用,由政府出臺傾斜政策,給予財政補貼,最大限度地減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專利企業的經濟負擔,營造有利于企業創新的環境,使其健康、快速地發展。”

  2005年9月,通領科技集團利用自主知識產權專利技術研制成功的專為國內市場生產的RCCB漏電保護斷路器,具有國際先進水平,填補了國內行業空白,將我國民用漏電保護斷路器技術提前了20年。

  “可是,在我公司申請CCC認證送樣品測試時,卻發現還沒有國家標準。”

  陳伍勝介紹,他們正在向有關部門申請將其公司列入行業國家標準起草單位。由此可見,國家行業標準制定已滯后,不僅制約我國企業發展,還對外向型企業構成嚴重威脅,“建議我國政府抓緊部署,按行業制定國家最新標準,不僅可以成為提升企業知識產權

競爭力的重要手段,還可以降低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發生紛爭的比率,減少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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