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公司委托經營能否緩解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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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5日 07:52 第一財經日報 | |||||||||
陳姍姍 民營快遞企業認為,350克以下的業務由郵政專營,也就意味著市場份額小、資費收取高的EMS壟斷了絕大部分國內快遞業務,對此,郵政局相關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郵政公司完全可以通過“委托經營”的方式,把一部分業務交給民營快遞企業和國際快遞企業來做,他們再按照郵政的資費標準上交資金。而在第七稿中,并沒有提到有關“委托經營”
目前,“委托經營”業務已經在民營快遞和郵政局之間進行。以國內最大的民營快遞公司申通快遞為例,在收取客戶快遞業務時,申通會將只能由郵政局專營的私人信件也一并收來,然后再按照郵局的資費標準交給郵局。當然,由于目前EMS的資費還是由國家制定,如果民營快遞以12元的價格接收的快遞業務,每天轉交由郵政部門的EMS遞送的,是按郵政的收費標準向郵政支付每件18元的遞送費。 據記者了解,在郵政政企分開,成立郵政公司后,屬于競爭性的快遞業務將可以實現自主定價,自負盈虧,不再像現在一樣,EMS的價格還是由國家來定。如果EMS能實現自主定價,郵局可以通過“委托經營”方式,即實現對350克以下的業務由郵政專營,也讓其他快遞公司獲得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