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12月12日,浙江省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召開調整后的第一次會議,指出要充分認識我省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嚴峻形勢,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努力建立并完善防范控制和長效管理機制,不斷提高動態環境下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水平。
浙江省政府副秘書長、省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組長王小玲,省公安廳副廳長、省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副組長凌秋來,省電力公司總經理、省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副組長趙
義亮到會講話,會議由省電力公司副總經理、省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成員梁紹斌主持,省經貿委、省建設廳等省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的成員單位的相關人員出席會議。
王小玲在講話中指出,浙江省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電力治安形勢不容樂觀。他說,要充分認識做好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領導,電力、公安以及經貿委、工商等各部門之間要加強協調,動員、依靠各有關部門和全社會的力量,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要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努力建立并完善防范控制和長效管理機制,充分調動群眾護線的積極性,加強電力企業自我防范的水平,實現電力設施保護的長治久安。
趙義亮在講話中回顧了1997年浙江省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成立后,浙江省在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上取得的成績,他同時以大量數據指出,浙江省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犯罪活動易燃猖獗,外力損壞事故據高不下,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了極大的威脅。此外,征地、政策處理等問題嚴重阻礙了電力工程的正常建設,嚴重影響了浙江省電網的輸送能力。他分析了危害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主要情況和目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存在的困難,指出在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上,省電力公司作為領導小組副組長單位和全省電網主管部門,將加強領導,進一步落實電力設施保護的各級責任制;加大電力法制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的電力法制觀念;建立并完善電力設施保護的長效管理機制,加強與各成員單位間的聯系和溝通。同時,加強內部管理,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電力設施巡視管理,提高巡視到位率和巡視質量,加強電力設施的自我保護能力,降低被盜、被破壞的可能性,并建立有效的群眾護線組織。
凌秋來在講話中說,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會同電力部門,加強對涉電治安問題的調查研究,努力探索新形勢下電力防范機制,提高電力的防范能力。公安部門還將與各部門密切配合,落實電力治安防范的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完善相互之間的日常聯系和協作機制,電力部門要加強護電隊伍的建設,進一步完善保護電力設施工作的激勵機制。公安部門將在適當的時候組織電力治安整治,始終保持對涉電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嚴打態勢。(陸勇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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