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翀)為止,“京津滬渝川航空服務狀況調查報告”已公布10天。公布當天,五地消保委曾圍繞航班延遲、行李滅失、賠償標準等航空服務焦點問題,向航空公司和中國民航總局提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但時隔10天,幾乎所有的航空公司都對報告選擇了沉默,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改進措施。
航空公司同時“失語”,到底是為什么原因?筆者從幾位航空界的知情人士處獲悉,
消費者與航空公司存在理解差距,是航空公司保持沉默的主要理由。
以航班延誤為例,在本次調查中,50%的消費者認為航班延誤時,不能及時得到延誤信息,或者航空公司將所有的延誤原因歸結于“不可抗力”,叫人難以置信。因此,消費者提出,航空企業應及時告知真實的延誤原因,并且承擔起因企業原因造成延誤的賠償責任。
但不少航空企業認為,在行業內,造成飛機延誤的原因有100多種,其中僅“不可抗力”就分為天氣原因、航路管制、機械故障等幾大類。考慮到消費者缺少相應的專業知識,航空企業不會也不可能太過詳細地對此進行解釋。航空企業覺得,如果就此判定企業“惡意隱瞞”延誤原因,顯失公平。
對此,消協有關人士表示,既然專業知識可能讓消費者對航空企業產生誤解,那么航空公司更應該用恰當的方式消除消費者的疑惑,完善善后服務。如果一味地拒絕消費者意見,只能使企業與消費者間的裂痕更大,直接影響企業的聲譽。此外,在類似“機械故障”等非專業人士乃至監督部門都難以判定的延誤原因上,航空企業應增強自身的誠信意識,不要把其他原因造成的延誤冠上“不可抗力”。
針對消協提出的“各家航空公司應在半年內公布賠償標準”,幾乎所有航空公司都表示“不可能”。業內人士透露,在目前的操作中,每家航空公司內部都有相應的賠償標準,但由于缺乏法律上的強制要求,各家公司均不愿意首先公布自己的賠償標準。
但消費者表示,在具體處理賠償事件中,常常會發生“會叫的孩子有奶吃”的情況:對于一些情緒激動的乘客,航空公司往往會在賠償金額上作出讓步,使部分消費者產生“老實人會吃虧”的感覺。從公平的角度看,航空公司應公布賠償金額標準,為消費者提供統一的賠償標準。
在等待航空公司作出回應的同時,筆者近日聯系到中國民航總局。一位工作人員說,民航總局已收到由中消協轉交的航空服務調查報告,有關部門對其中的意見和建議相當重視。不過,該工作人員表示,判斷一份報告的內容是否準確科學,需要進一步的調查研究。
此外,筆者還從其他渠道獲悉,針對國內行李滅失賠償金額較低的情況,有關部門正在醞釀新的賠償標準。屆時,我國在行李滅失的賠償標準上,將有望和國際慣例接軌,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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