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暉輝
承載了民營石油企業巨大希望的全國工商聯石油業商會,正在暴露出“內亂”的跡象:有媒體報道,一些質疑商會運作不民主、不為會員謀利的會員醞釀退出商會,甚至有副會長級別的企業家聲稱“不跟他們玩了”。
與此同時,南京市政府要求原本在行業協會兼職的77名政府局處級干部全部辭職離開協會,取而代之的是各行業的老總、專家。
從行業協會的歷史發展來看,“自治”是其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自我組織形式。要求行業協會與官方脫鉤,特別是公務員不得擔任行業協會的負責人職務,去掉行業協會的“官辦”色彩,提高自治程度,也是近年來我國政府對行業協會管理的主要思路。
如果說石油業商會就是“殷鑒”,相信很多人會表示反對。但商會在短短幾個月內暴露出來的問題,至少表明人們讓行業自行聯合、企業老總負責、減少官方色彩就可以提高行業協會自治度的愿望多少有些一廂情愿。
事實證明,行業協會要走向自治,對行業實施有效管理,必須解決三大問題:與政府密切合作;成員間形成利益聯結;建立穩定的資源獲得渠道與公平的資源分配安排。
石油業商會會員認為,在商務部出臺關于成品油批發企業技術管理規范再次提高了成品油批發門檻時,商會應該為民企做點實事,比如普查了解民營石油企業的狀況,為爭取政策向民營企業傾斜而努力。正是因為會員們認為商會主要領導人沒有發揮商會的此項功能,才激起了商會的“內亂”。
這一事實再次提醒人們注意,20多年的市場經濟改革雖然改變了“全能政府”的模式,但從現實環境來看,改革是政府主導下的變革,其實際是政府逐步將職能轉移給社會的過程,社團組織的發展仍要受到官方的影響。與之相對應,社團組織通過其領導人加入人大、政協來實現參政議政,或者是通過主管部門的組織渠道,將來自成員的意見反映給有關政府部門。社團組織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離不開政府。
另一方面,民間組織的構成來源于官方和民間的二元動力,其資源同時依賴于官方和民間兩個渠道,其行為受到行政機制和自治機制的雙重支配,其目標必須滿足政府和成員的雙重需求。因此,在不以行政權力形成聯結紐帶之后,在強調“自行聯合組成”的組織形式之下,石油業商會還必須完成從過去的以行政權力強制聯結的商會向成員間以利益需求聯結的商會的轉變。
對石油業商會來說,如果它不能通過影響有關部門通過改革形成有利于包括民企在內的各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石油體制,如果它不能與政府達成密切的合作關系,以建立穩定的資源獲得渠道,并在內部形成合理資源分配安排,它還將陷入更多的批評和“內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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