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雪冬
●生活品質和健康安全已經成為檢驗“以人為本”這種新的發展理念的重要標準。隨著市場的擴展、消費品的豐裕,生活政治正在興起,消費者主權與公民權具有了同等重要的價值,并且豐富了公民權的內涵
●大型企業組織塑造認同、培養信任的能力并不總是與消費者的利益、社會的整體利益相契合。尤其當對利潤的追逐失去了制約和監督機制的時候,它們會為了短期利益違背,甚至公然傷害消費公眾的利益
●國際企業豐富了我們對現代市場經濟中信任關系構建的認識。但是,對組織和制度的信任無法替代對個人的信任,因為它們的權威性不是永久的,是可以改變的。這種轉變必然要求現有的市場治理結構進行改革
有學者指出,“隨著我們的社會在實現生活更健康和更安全上花費更多時間和金錢,許多人開始更關心,而不是更不關心風險”。的確,SARS事件發生后的兩年來,我們生活中發生的諸多事件,都從不同的側面和層次上反映出這種變化。圍繞肯德基、雀巢奶粉、哈根達斯這些國際知名品牌出現的問題和爭論,充分說明了生活品質和健康安全已經成為檢驗“以人為本”這種新的發展理念的重要標準。隨著市場的擴展、消費品的豐裕,生活政治正在興起,消費者主權與公民權具有了同等重要的價值,并且豐富了公民權的內涵。
現代市場經濟是以大規模生產和大規模消費為基本特征的,支柱之一就是大型企業組織的出現和發展。從每年全球500強企業的排名榜上,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這些大型企業的經濟實力,它們中的許多家每年的生產總值遠遠超過了許多發展中國家。而在具體行業中,排名前幾位的企業往往聯手瓜分了相關產品的市場,并且會通過不同形式的戰略合作關系協調各方的市場利益,鞏固自己的主導地位。大型企業組織的出現改變了傳統的市場理論,以至于布羅代爾這樣的大師級歷史學家認為,這種組織形式的市場并不是純粹的市場經濟。
必須承認,大型企業組織是市場經濟穩定運行的重要支撐,因為它們有能力生產和維持與消費方之間的關系,并創造出能夠在更大空間和市場上擴展的信任。這種通過產品塑造認同,培養信任的能力是現代大型企業組織與傳統作坊式生產的重要區別。簡要地說,其能力體現在三個方面,即規模生產能力,高水平的技術研發創新能力,以及市場分析推廣和產品宣傳能力。對于消費者來說,這種能力的權威性減少了他們分析產品信息和選擇產品的成本,增強了對產品及其生產者的信任度,同時把某些產品與時髦的生活方式聯系起來,使物質產品具有了符號的特征,從而成為流行文化的重要元素。
但是,大型企業組織這種塑造認同、培養信任的能力并不總是與消費者的利益、社會的整體利益相契合的。尤其當對利潤的追逐失去了制約和監督機制的時候,它們會為了短期利益違背,甚至公然傷害消費公眾的利益,有的還會借助自己的強大經濟實力、對媒體的操縱能力以及生產信息的壟斷權來蒙蔽公眾,推卸責任。在這種情況下,這些大型企業組織已經拋開了自己曾經溫情脈脈的社會性面紗,暴露出赤裸裸的經濟本性,而它們在市場上的壟斷或寡頭地位,消費個體信息的缺乏、集體行動能力的不足等因素進一步助長了它們無所顧忌的囂張。因此,對于這些大型企業組織來說,它們既可以利用自己在本行業中的權威地位贏得消費者的信任,也可以利用這種權威地位帶來的神秘化毀滅信任。它們對信息的壟斷決定了現代市場中信任構建的限度。最近發生的一系列事例就是佐證。正如吉登斯在談到現代社會中的抽象系統——生產知識就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時說,抽象系統的出現使日常生活的許多方面具有了充分的安全感。但對這樣的進步人類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抽象系統大規模地侵入到日常生活中去便產生了使個人不知所措的風險;高后果的風險就落在此范圍之中。
在中國改革開放過程中,國際企業的進入使我們清楚地了解到它們作為現代大型企業的代表是如何拓展市場的,切身感受到它們的經營理念是如何抓住消費者的消費心理,經營行為是如何獲得他們的認同的。對于我們這個具有悠久傳統信任文化的民族來說,國際企業無疑豐富了我們對現代市場經濟中信任關系構建的認識,并為國內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榜樣。在現代社會中,不僅需要傳統的個人之間的信任,還要構建對組織和制度的信任,因為后者延伸了人際關系,通過某種方式的平等化把“陌生人”、“外來者”納入到傳統的共同體范圍內,從而拓展了信任的邊界。
但是,對組織和制度的信任無法替代對個人的信任,因為它們的權威性不是永久的,是可以改變的,更重要的是,對它們的信任完全是單向的、消極的,個體無法控制對方。易言之,這種消極的信任是一種依賴,而不是雙方相互了解前提下的信賴。這種信任的限度反過來決定了消費者主權的價值。隨著生活水平和社會認知能力的提高,消費者主權革命已經進入了新階段:消費者從關注物質的充裕轉到關心生活質量,從擁有物質的數量轉到了真實生活的品質。消費者的判斷能力、選擇能力以及集體行動能力也在提高,他們在許多方面對大型企業組織的壟斷地位發起挑戰。企業主導并塑造的消極信任關系因為消費者的參與而帶有了積極的色彩。當下所發生的公眾監督下的跨國公司產品信任危機,就顯示了這一種轉變的趨勢。
這種轉變必然要求現有的市場治理結構進行改革。換句話說,市場監管者、生產者和消費者的關系必須調整。首先,政府必須真正承擔起市場監管責任,實現監管的國民待遇化,有效地平衡生產者和消費者的關系,把保護作為弱勢的消費者作為工作重點,并通過改革機制、完善手段來提高監管能力。其次,作為生產者的企業要從履行社會責任的角度來提高產品質量,自覺履行社會義務;再次,消費者個體要提高辨別能力,增強維權意識,學會維護自己的主權。
在現代社會中,風險不是來自無知,而是來自知識,是把知識的絕對化。在大型企業組織主導市場的條件下,如果不維護消費者主權,這種風險會從可能現實化為災難。
(作者為中共中央編譯局比較政治與經濟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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