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中立:開發商不蓋窮人房 政府應提供窮人住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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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2日 16:11 中國房地產報 | ||||||||
尹中立 前一段時間,任志強先生提出了“我沒有責任替窮人蓋房子,房地產開發商只替富人建房”的觀點,招致了眾多人的圍攻。其實,任先生的觀點并沒有錯,開發商蓋房子是一種商業行為,盈利最大化是商人的職業屬性。而反對者雖然更多的是從感情出發,但他們的理由也應該得到足夠的重視:既然開發商不給窮人蓋房,那么窮人豈不就要住到山上去?
問題的癥結出在公共住房保障制度上。從國際經驗看,窮人的住房是由政府廉價提供的(租或買)。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覆蓋范圍是很廣泛的,即使像新加坡、香港這樣的城市化國家或地區,依然有超過半數的人口享受的是公共住房保障制度。 這樣的事實讓很多經濟學家接受不了:既然半數以上的人都住在政府蓋的房子里,那還叫市場經濟嗎?我國好不容易才基本實現了以市場化為導向的住房制度改革,難道還要走回頭路?這的確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問題,這樣的疑問不僅存在于當代中國,在100多年前的西方國家早已經存在。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以英國為首的主要工業化國家面臨巨大的住房危機,大多數城市居民沒有自己的住房,惡劣的住房條件導致瘟疫流行等社會危機,社會公眾強烈要求政府干預住房市場。但在這段時間里,自由主義哲學思想席卷歐洲,整個經濟領域的所有方面幾乎都依賴于市場。決策者深信市場上眾多的個人供給者和需求者在追逐自身利益的同時,他們之間無阻礙的相互作用能實現資源的最佳配置,所以自由主義的信念與迫使政府對住房進行干預的社會力量之間存在很大的矛盾。沖突造成的緊張狀態使住房政策有了比較清晰的現代意味。人們意識到,無拘無束的自由競爭并不會自動帶來社會福利的最大化,在住房市場利潤的驅動下,住房的供給與需求并不會自動地調節以達到某種合意的均衡。改革者開始將大量的精力投入到住房干預上來,現代住房制度開始形成。不少國家把公民享有住房的權利寫入了憲法。 我國的以市場化為導向的經濟改革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市場經濟思想深入人心,但市場原教旨主義的傾向也時有出現,不少人一味強調市場的作用。不能否認,我國的住房制度改革和這種過度迷信市場經濟的思想是不無關系的。在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同時,過度迷信市場經濟導致嚴重地忽視了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設。在此過程中,政府為了解決低收入人口的住房問題,采取了實物配租、租賃住房補貼、經濟適用房等公共住房保障政策,其中,最主要的是經濟適用房政策。但經濟適用房政策面臨的關鍵問題是“僧多粥少”。以2003年為例,我國用于經濟適用房建設的總投資為600億元,只占當年房地產的6%,2004年經濟適用房的投資占房地產總投資的比例估計低于5%。因此,經濟適用房政策在我國當前的住房制度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它只是一個配角,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數目眾多的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 另外,經濟適用房在當前的住房政策中更多地被當成暫時性的政策,因此,實施的效果并不理想。例如:按照北京市的規定,要享受經濟適用房,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要有北京戶口,這是對暫住人員的歧視性規定,沒有將外來農村人口納入公共住房保障體系。二是家庭年收入6萬元以下。口徑過寬,2002年北京市家庭平均年收入為2.4萬元,6萬元等于是中高收入家庭。也就是說,以補貼中低收入者為目標的經濟適用房,最終卻補貼了中高收入者。三是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標準不切實際,北京有些經濟適用房的單位建筑面積超過200平方米,成了高收入家庭的豪宅。 現在是我們反省我國住房體制的時候了。試想一下,如果這種住房體制刺激了經濟增長,GDP增加了,但大多數城市居民卻活得很累,這樣的GDP增長是否具有真正的意義?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房地產研究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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