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八屆綠色中國論壇在北京舉行,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講演中“呼喚企業綠色責任”。來自首鋼、中國電力集團、三峽總公司等一百多家高耗能產業領域內特大企業的老總聯合承諾,積極承擔社會綠色責任,節約資源。
潘岳所提出的“企業綠色責任”,是一個很有創新意義、更有現實意義的名詞。我國的國家發展戰略曾經一波三折。上世紀50年代,我們學蘇聯,走的是低就業、低消費、高消
耗、自我封閉的重工業模式。
80年代,我們又學歐美傳統的發展模式,用資源高消耗和生活高消費來刺激經濟高速增長,這一模式忽視了資源利用率與環境損失,導致中國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制造業國家,也成了世界上自然資產損耗最嚴重的國家。中國在人均GDP400-1000美元時,出現了發達國家在3000-10000美元期間出現的嚴重污染。
因此,我們確實到了轉變發展戰略、走“綠色發展道路”的時候。企業是國民經濟的基本單元,也是國民經濟綠色化發展和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單元和微觀基礎,走“綠色發展道路”是我國的基本戰略,進行綠色轉變,負起“綠色責任”,是我國企業的必然選擇。
“企業綠色責任”是一個宏觀的總體概念。要讓企業負起“綠色責任”,并非以犧牲企業的經營利潤來保護生態環境,而是盡量選擇“雙贏”或“多贏”模式,實現生態與經濟的協調發展。我們必須認識到,“企業綠色責任”并非企業的自覺行動,而是企業在外部環境約束下的一種理性選擇,是企業對日益增長的綠色需求和越來越嚴格的環境管制所做出的反應。其中,制度創新是根本。
外部制度可以內化為直接影響企業經營行為的內部制度,合理的外部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促使企業負起“綠色責任”。目前我國的綠色制度普遍存在著標準較低、覆蓋范圍小、執行軟化、可操作性較差、對企業的實際需求考慮不足、短期傾向明顯、與其它制度配套不夠等不足之處。
不斷健全綠色法規體系、使政府與企業建立綠色合作的伙伴關系、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構建公共環境管理體系、弘揚民族綠色文化等是我國綠色制度創新的方向和重點。
(馬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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