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廳之訴和IFPI幕后推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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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5日 10:15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田享華 發自上海 繼上海5家一審敗訴的卡拉OK廳前天(13日)集體上訴之后,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再一次被推上前臺。在上海文化娛樂協會舉行的研討會上,與會者幾乎都將IFPI看做是去年涌起并延續至今的卡拉OK廳訴訟浪潮的“始作俑者”,并認為IFPI為唱片公司提起的訴訟代交訴訟費用。IFPI駐京代表處負責人昨天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他們只是在為自己的
這位張姓負責人說,訴訟費用是唱片公司自付的,IFPI作為一家非營利機構無從代付費用,而且這些唱片公司與卡拉OK廳的訴訟與他們沒有關系,委托書上面也沒有IFPI的名字。上海5起訴訟案中的唱片公司的訴訟代理人翁才林律師則認為,IFPI的參與是光明正大的維護其會員的合法權益,代交”的訴訟費用只是因為訴訟的都是跨國公司,交費不方便才委托IFPI代交。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此前曾召開一次研討會,特別邀請了版權局、國務院法制辦等單位以及學者,就卡拉OK伴唱帶的視聽著作權問題進行討論,但最后沒有形成統一結論。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院的王海鎮副教授在參加該研討會時,就一再主張MTV不屬于類似電影制作手法的作品,因為這些MTV在上市之前并沒有專門機構審查內容,而具有放映權的電影、電視都是需要審查的。他還向記者表示,國內風起云涌的訴訟案實際上是唱片工業協會及個人一手策劃的,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驅動。 在認同了IFPI為中國的訴訟“推波助瀾”之后,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吳冬律師分析了這背后的巨大利益。吳東是上海5起訴訟案中,錢柜和好樂迪訴訟案件的代理人,他認為,如果唱片公司和IFPI的目的達成,根據其共同策劃、操縱、實施的價格同盟方案,小型的卡拉OK企業按照7000元/店/年;超大型卡拉OK企業12萬元/店/年的收費標準,居中以5萬元為例,我國現有的1.2萬家卡拉OK企業(許多企業都有連鎖店),每年就將拿出65億元作為賠償金支付給海外唱片公司。如果以全球有1500家唱片公司來計算,以后還可能會造成每年20億美元的賠償金流向海外唱片公司。 最后,吳東還表示,為及時終止IFPI所牽頭的唱片公司訴卡拉OK企業所造成的整個行業持續性的動蕩,請求國家最高立法、最高行政機關盡快認定卡拉OK伴唱帶(激光視盤)為一種音樂作品,由中國音樂著作協權會代表詞曲作者、唱片公司等統一收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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