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高速不高速案引發對高速公路管理體制質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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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8日 17:48 北京晚報 | ||||||||
“蝸牛速度”怎能照常收費 本報訊速度慢得像蝸牛,怎能照收高速費?今天上午,北京律師龐標狀告華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在大興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使長久以來被公眾忽視的高速收費合理性問題受到廣泛關注,同時也折射出高速路管理體制的滯后。
上午9時30分,龐標坐上了原告席,這位于2001年被司法部和全國律師協會授予全國首屆十大“榮譽律師”稱號的名律師,看上去比其42歲的真實年齡要小。龐標介紹說,4月14日,他于晚7時左右剛從大羊坊收費站進入京津塘高速公路,就遭遇大堵車,很多司機都無奈地在路邊抽煙,等他出高速時,約70公里的路程居然用了1小時40分鐘,時速不及高速路最低時速90公里的一半,而他向收費員提出減少收費的要求也被拒絕。為此,他以華北高速未能提供高速行駛條件屬違約為由,要求返還車輛通行費的一半———12.5元。 龐標認為,司機和華北高速在收費上是平等的合同關系,高速路上出現不能高速通行的事件時,就應該在入口處及時告知,并免除或減少收費。而目前,高速路公司的通常做法是,無論車流量是多是少,無論車行速度是快是慢,無論單向通行還是雙向通行,無論道路是在維修還是不在維修,只要車輛駛入高速路就需要繳費,完全不顧高速路是否能夠提供高速行駛的條件,這是一種“無任何平等可言的霸王條款”。 華北高速方面認為,龐標遭遇堵車是因為出現交通事故,交管部門作出斷路決定,這是一種行政管制,和該公司無關,該公司無權決定斷路,也無權在堵車時拒絕車輛進入高速路,交通管制屬于交管部門管理范疇。此外,根據政府部門的規定,京津塘高速公路收費屬于公路收費范疇,只要是經過通行了就要收費,和是否是高速公路本身沒有關系。華北高速的當事收費員還回憶說,當時龐標并未要求減少收費。 龐標訴華北高速一案也引起公眾對高速路管理體制的質疑。有關專家指出,我國高速公路的管理嚴重滯后,現行體制最大的問題是政府、承運人、監管部門都沒有擺到最合適的位置。華北高速只有道路養護和收費權利,本該對其進行監管、從而最大限度維護公眾利益的交管部門,卻親自承擔起決定道路開關、準許車輛進入、疏導交通、減少事故等具體管理職責。管理錯位的結果就是責、權、利長期模糊不清:上路的車越多承運人收益越大,而且一旦出現交通問題,也可以此來推卸責任。而本該承擔政府監管的交管部門陷入具體管理,又形成事實上對承運人的監管真空,這樣當一條路的事故、傷亡出現異常,或因種種原因導致無法提供正常通行服務,出現類似龐標遇到的問題時,無法界定承運人的責任,最終就變成誰都不負責任,損失只能由社會公眾個人承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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