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豪宅的無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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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8日 06:43 21世紀經濟報道 | ||||||||
見習記者 陳 晨 廣州報道 6月1日上午,廣州市發布了《關于我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5月11日七部委《意見》出臺后一直甚囂塵上,關于 “普通住宅”界定標準的爭論,終于偃旗息鼓
細化后的“普通住宅”具體操作標準是否合理尚需時間檢驗,模糊的“政策語言”更是讓市場變得充滿疑惑。 “好事”多磨 6月1日上午9點30分,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聯合宣布:同時滿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以下(含1.2倍)的住房,是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該標準自6月1日起執行,執行范圍包括廣州十區和兩個縣級市。 參照《意見》的規定,不屬于“普通住宅”的單位,將不能再享受購房優惠稅率1.5%,而要繳納3%的契稅。 細則公布之前,對于“普通住房”標準,廣州業界曾涌現猜測無數。 一種說法是“普通住宅”將按套內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劃分,另一種說法是按照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劃分,此外,把標準定在建筑面積170平方米以上的說法也一度盛行。 戲劇性的一幕是,廣州“普通住房”標準出臺前一天,有媒體曝出消息:番禺區房管部門向本地開發商吹風,凡是120平方米以上的單位都可算做非普通住宅。 打擊面小 “廣州地產市場比較成熟和理性,細則出臺影響不大。” 廣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黃文雄所長向記者分析:2004年廣州市原八區新建商品住宅單套交易面積比重最大的區間是6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這類住宅比重占到69.7%,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僅占12.3%。也就是說,參照廣州“普通住宅”標準的面積條件,去年屬于“豪宅”范圍成交的住宅只占到一成。 事實是,今年初濱江東某新盤開盤當天,130多套小戶型在2個小時內被一搶而空,其中自住客寥寥無幾;今年3月,珠江新城最后一塊住宅用地被高價拍下,開發商方面表示,將打造一個全部是小戶型的投資型物業。可見,小戶型才是投資客的心頭所好。 此外,5月1日起實施的《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規定,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廣州市住宅開始全面“禁商”。自此,針對小型商務辦公用途購置“大戶型”住宅的投資行為,徹底冷卻。也就是說,在該項政策的率先發力下,細則實施對投資大戶型的打擊,毫無意義。 所謂“豪宅” 有購房者對記者無奈感嘆,為了躲避高房價,自己一個月前在遠離廣州的黃埔某小區購買了一套68平方米的兩房單位,總價23萬,細則出來后一經對照,因為小區的容積率只有0.95,竟然躋身于“豪宅”之列。 而剛在濱江東以總價89萬購買了一套130平方米單位的胡女士一家就倍感慶幸了,在符合“普通住宅”標準前兩條的基礎上,他們的房子雖然貴,但卻滿足“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仍被界定為“普通住宅”,享受稅收優惠。 模糊的“政策語言”沖擊著市場神經,爭議和偏頗之辭再次卷土重來。 廣州市國土局副局長謝曉丹也坦言指出,國家七部委《意見》針對的是中大戶型的過度開發,同時鼓勵中小戶型開發建設,但“細則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具體執行方面也應該視各地的情況來考慮。”不過他強調,在沒有得到上級部門授權的情況下,“將嚴格執行細則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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