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著名演員陳小藝與其兒子代言的“三精葡萄糖酸鈣口服溶液”兩個版本的廣告,已經被中央電視臺和北京電視媒體停播。明星以消費者名義代言廣告,容易使消費者混淆明星的廣告行為與其實際消費間的界限,致使消費者出于對公眾人物的信任而輕率地購買廣告商品,以至容易上當受騙。明星以消費者名義做廣告被套上了“緊箍咒”。
南京某廣告公司副總經理張先生:現在是經濟社會,無論是做廣告的還是看廣告的
,我認為都不應該把板子打到明星身上。畢竟,買產品還是你自覺花的錢,消費者應該理性消費,不要把自己的一時沖動都歸咎于明星。為什么廠家會選擇找明星代言?還不就圖個名人效應。找個普通老百姓做廣告,誰看呀?廠家不會傻到把錢往水里扔吧。我覺得最關鍵的不是誰來做廣告,而是我們相關的各部門、各位代言人都要自覺地、嚴格地按照《廣告法》去規范我們的言行,做到有法可依,那就不會再在類似的問題上糾纏不清了。
南京航空大學周老師:明星做廣告,只會產生兩種效果:一是為商家贏得更多的消費群,二是部分理智型的消費者可能反而會對該產品產生反感。但是,只要有20%的消費者購買產品,就能讓商家賺得盆滿缽滿。其實,好多明星根本不會去使用代言的產品,大明星只迷信巴黎或瑞士的美容品,對國產或合資的化妝品不屑一顧,那他們的感受從何而來?對明星以消費者身份代言進行限制,是我們社會的進步。要我說,商家不如找一些產品的使用者來現身說法,談自己的感受反而來得貼切、真實。
冶山道院209室許女士:我買產品都是跟著感覺走,加上對明星的喜愛和信任,掏錢的時候總是很爽快。所以,明星做的廣告對我來說是一個致命的誘惑。前不久,不是還有媒體披露有位明星明明沒用過某品牌的化妝品,非要腆著個臉說用了該品牌的化妝品后如何如何,讓她煥發了青春。這就讓人有種被愚弄的感覺。據說這位代言人拿到的“車馬費”就是普通老百姓幾年的收入。這個錢從哪兒來?還不是從老百姓的口袋里掏出來。所以,在利益的驅使下,明星和廠家都會昧著良心說瞎話。現在好了,國家對明星做廣告開始限制了,我們普通消費者就不會被商家和廣告牽著鼻子走了。其實,這個問題早就該引起重視了。
龍江小區龍鳳花園居民嚴先生:我覺得早該剎剎這股風氣了,現在這種現象可以說十分普遍。有些明星只知道賺錢,只要給他們錢,讓他們說什么都行。而且做一個廣告的收入往往比拍電影電視劇還高,這錢好賺啊,短短幾分鐘廣告的收入就夠普通老百姓活幾年甚至幾十年了。其實越是明星,越應該注意自己的公眾形象,要對自己說的話負責,關鍵是就算現在消費者購買了某產品,出現任何狀況也追究不到做代言的明星身上,這也是使得這些明星敢說、亂說的原因。
止馬營35號王小姐:現在各種廣告鋪天蓋地,見縫插針,無孔不入,夠讓人反感的了。更讓人生氣的是,有些明星在廣告上矯情做作,睜著眼睛說瞎話,很讓人受不了,一看就一肚子火。像我們還好,本來就抱著不可信的態度看的,但是一些未成年人,或者一些文化程度比較低的人,對這些明星說的話是深信不疑啊,你說出了問題誰能負責?現在終于有部門開始發現和重視這個問題了,我很期待以后的廣告是怎樣一種情形,還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記者 木木 見習記者 李悅)
《江南時報》 (2005年06月01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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