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才:多層次直銷依然非法 直銷企業門檻有多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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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6日 16:56 《英才》 | ||||||||
文·郭健 何凱立黯然離去。作為大中華區對外事務首席代表兼總監,他為之服務了10年,卻也自知已經無法令安利總部滿意,只好放棄。 關于何去職的原因眾說紛紜,有媒體猜測是因為即將出臺的直銷立法的某些規定對安
安利之所以如此看重政府公關,是因為1998年我國取締傳銷后,安利公司正是通過政府公關,成為了十家外資轉型直銷企業之一,從而取得了業界的壟斷地位,每年從中國獲取巨額利潤。 毋庸置疑,與安利一樣,等候五月出臺《直銷法》的相關企業皆輾轉難安。 本來,目前國內并不具備直銷行業完全開放的條件。但基于加入世貿組織時所作的承諾,中國必須在入世后三年內,完成關于直銷的立法。 對此,北京商業管理干部學院教授、中國直銷問題專家王義這樣說:“直銷這個行業本身是大有前途的,但是,在我國目前的國情下,不宜放的太開。因為,本身這次立法對直銷與傳銷還沒有一個清晰的界定,工商執法部門在司法實踐中,如何掌握尺度還是個問題。此時如果大規模放開,肯定對社會穩定不利;同時,對進入行業的企業來說,立法上的不明確也會對企業經營產生影響,如何把握合法與違法的界限,認識上是模糊的。” 直銷立法出臺除了政府因素外,企業積極推動也是原因之一。 國內有很多企業想要進入直銷行業,他們都在觀望立法出臺的情況,如果政策較寬松,會有大量的企業加入。現在公開想要進入的大企業就有聯合利華、步長集團、大連珍奧核酸等多家知名企業。 還有大量正在從事直銷的人員,也急待身份上的合法化。“開放直銷行業,會給社會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這也將大大緩解就業壓力。安利一個公司,在中國的從業推銷員就有10萬左右,而我國一個大型國企,員工也不過幾萬人。” 王義說。 據了解,此次直銷立法是以配套法規的形式出來的。直銷管理條例、反傳銷條例和推銷員管理條例同時頒布,分別規范三個關鍵方面。其中,直銷企業的準入批準歸商務部,而市場監管方面歸國家工商管理總局。 依照我國直銷立法規定,直銷企業注冊資本金應在8000萬元以上,同時,要交納2000萬元的保證金。王義駁斥了此次直銷立法是為外資企業量身打造的說法,對于內資和外資企業,準入制度上是一視同仁。 經過批準的直銷企業還要有“生產基地”,“此次直銷立法還規定,我國從事直銷的企業,必須要有生產基地。”王義解釋,國際上流行的無自己產品、無店鋪銷售,在我國不允許,從事直銷的企業必須同時還是生產企業。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上,此次立法還規定了一個直銷冷靜期制度,這是一個亮點。”王義說。根據新條例規定,直銷產品的消費者,有一個30天的“無因退貨期”,這是對消費者權益極大的保護。 談到不足,有專家稱:“保證金制度從世界范圍來看,是落后的。世界上只有韓國有此制度。不過,對于我國目前的現狀來說,有一定的合理性。等到市場逐步規范了以后,保證金制度應該取消。其次,應當鼓勵國內有前途的中小企業進入直銷行業,我國目前是怕亂,才提高門檻,只允許大企業進入。再一個是對多層次直銷的概念要在立法上加以明確,尤其是與傳銷的區別。立法上不能采取回避的態度。” 直銷剛剛進入我國時,傳銷和直銷兩個詞沒有分別,實踐中區分直銷與傳銷,也將是工商部門執法的一個難點。對直銷層次進行明確界定幾乎是不可能的。單層、多層根本沒法衡量。在老百姓眼里更是云里霧里,“什么直銷、傳銷,都是老鼠會吧。”沒有清晰的界定,相應的行政執法部門也只能說你是啥,你就是啥。 此次立法,直銷行業能否借機崛起還是個未知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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