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辦手續建設移民小區,出現質量問題難討說法
本報記者 江宜航
為了使村民遠離地裂災害的侵害,政府投入巨資搬遷村莊。但因建設單位在移民安置小區建設過程中,未辦理相關手續,使得工程竣工后無法進行驗收。村民在老村房屋被拆除
后,寧愿投親靠友租房住,也不肯搬進他們曾經期盼的移民新居。近日,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根據村民來信反映的情況,來到浙江寧海縣進行了調查。
新房屋未經驗收
且出現一些問題
西山村位于寧海縣岔路鎮的王愛山崗,全村現有116戶455人。據村書記婁而杰介紹,長期以來,由于受到村后王愛山崗地裂影響,一到雨季,村民們總是在災害的威脅下度日。1998年,寧波市某領導在西山村蹲點考察后,建議整體搬遷西山村。
寧海縣老區辦原主任楊先明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說,西山村作為寧波市第一個地質災害集中安置村,寧波市政府高度重視西山村的移民工作。2003年,西山村移民工作正式啟動。
另據岔路鎮黨委書記葉亞榮介紹,同年11月3日,西山移民安置小區一期10棟共80間房屋建設工程項目在寧海縣招投標中心進行了公開招標。隔潭村書記葛為文及村主任葛民康的寧海高華建筑有限公司以低于預算價33%的報價而中標。
11月15日,工程按計劃開工建設。原計劃在2004年5月底前竣工交付使用。葉說,由于當時受資金、缺電、高溫等客觀因素的影響,整個工期延長了6個月,直到11月才完工。
2004年4月,鎮政府開始按照計劃動員村民向安全地帶轉移,并要求在6月底前將村民搬出地裂區,拆除老村的全部民房。由于當時安置小區建設未能按時完工,鎮政府作出先拆遷安排過渡用房的決定,由鎮政府補助過渡用房資金。
據村民婁逢忠反映,他在拿出5.1萬元后,按規定參加了一期分房,分得了2間房屋。但他12月開始裝修房子時發現房屋嚴重漏雨,墻壁有開裂等現象。隨后,村民們進一步發現,樓梯現澆厚度不夠,橫梁上的鋼筋裸露在外,砌墻的砂泥,用的是就地取材的泥土,而且水泥含量極少等問題。從而,村民拒絕入住,并開始向上反映。
沒辦理報建手續無法驗收
是考慮到村民經濟承受能力?
婁而杰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發現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后,他當即向鎮里進行反映,但鎮領導不予理睬。于是,他代表村民向寧海縣作了反映。婁說,由于村民拒絕入住和不斷上訪,縣里再次成立由副縣長陳育峰牽頭,聯合城建、質監等部門組成的協調小組。協調小組在調查后認為,由于移民村在建設過程中沒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現在無法進行竣工驗收,并提出由相關部門給房屋進行鑒定來替代驗收。這一提議遭到大多數村民的反對,村民們認為,鑒定是針對危房的,需要一年一鑒定,這讓飽受地裂災害威脅的村民無法接受,他們不愿意離開了地裂災害的威脅又落入危房的威脅之中。因此,堅決不同意對新房屋進行鑒定,而要求按規定進行驗收。
“我認為房屋質量沒有問題。”葉亞榮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說,村民所反映的房屋漏水和裂縫問題,是建筑業內的通病,不會影響房屋主體結構(安全)。而砂漿里的水泥含量不夠,他稱是因為攪拌不勻所致。但攪拌不勻是否會導致大面積范圍墻面砂漿里水泥缺乏?他沒有回答。
“至于沒有辦理報建手續,無法進行驗收主要是考慮到村民的經濟承受能力。”他接著向記者解釋,西山村民大多數比較貧困,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辦理報建手續,每間房至少需要增加1.5萬元的費用。鎮政府正是出于村民下得來、住得進的考慮,才沒有辦理報建手續。他強調,這是征得縣里有關領導和西山村民同意的。對此,村民們同樣予以否認。
記者隨后就此采訪了寧海縣建設局副局長胡余靜。他告訴記者,按照規定,農民自建低層住宅房,是不需要辦理報建手續的。但像西山移民村是否可以認定為農民聯建,他覺得不好界定。他說,個人聯建是指農民個人自發組織籌措資金委托他人建設。西山移民村項目系政府補貼項目,而按照有關規定,政府投資項目和公建項目都應進行公開招標。他認為,村民們對房屋進行竣工驗收的要求合理。只是,施工方拿不出任何相關資料,現在無法進行驗收。
鎮政府:已提出四條整改措施
在記者即將發稿前,西山村民來電告訴記者,在記者赴寧海采訪后,寧海縣政府已組織相關部門對一期房屋進行了安全鑒定。葉亞榮也交給記者一份情況說明,里面提到了四條整改措施:1、對漏雨的房子進行統一補漏修理;2、反映質量問題進行安全鑒定;3、對工程粗糙、裂縫等自行能修理的,由鎮政府負責貼工補助;4、尊重移民意愿,可以退回第一期房子,重新在第二期、三期中給予安排,或由鎮政府安排好宅基,按規定補助移民25000元,由移民戶自行建造,過渡用房租金照舊補助。
而村民們處傳來的信息是,4條整改措施他們并不知道,過渡用房的租金鎮政府早已沒有支付給他們,鎮里的表態只是停留在口頭上,并沒有落實到行動上或反映到文件里。另外,村民們還覺得房屋出了質量問題,承建商應該承擔責任,而不應是鎮政府來承擔。
葉亞榮也向記者抱怨,為西山村移民,鎮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承擔了較大的風險,村民們還不滿意。現在,三期還有8棟房子要建,如果不招標、不報建,工程驗收沒辦法解決;而若實行招標報建,標的上升和資金增加怎么辦?增加的資金由誰來出?
一樁本應皆大歡喜的好事,卻落入了如今的兩難局面,里面反映出來的問題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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