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化旅游市場 內地旅游市場期待司法介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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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5日 07:50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 |||||||||
4月19日,在香港廉政公署發起的“明珠行動”中,香港“珠寶大王”謝瑞麟父子等11人被拘捕,理由是其上市公司涉嫌非法給回傭。其后謝氏父子等涉案人員均獲保釋,謝氏的公司竟稱,給回傭很正常。法學專家認為香港的做法對內地有借鑒意義。 在這個新聞中,最令人吃驚的莫過于謝氏公司所言“給回傭很正常”這句話,一語道破國內旅游業中普遍存在著的潛規則。但令人遺憾的是,在內地尚看不到類似于香港謝氏父
誰來監管內地的旅游市場秩序?這是凈化內地旅游市場首先要面對的問題。若從旅游市場的主管部門來看,監管職責應由國家旅游總局承擔,但若借鑒“明珠行動”,這又遠非國家旅游總局一個部門所能承擔得起的,必須是國家旅游總局協同相關司法部門進行聯動,方可掀起一個凈化旅游市場的風暴。 回傭現象,從表面看,是商家與旅行社導游之間達成的以傭金作為基礎的默契,但從根本上來說,則是侵犯了廣大旅游者的利益。有很高的傭金回報,導游自然要拉旅游者去買東西,因此有專家稱這與商業賄賂沒什么區別。香港有《防止賄賂條例》作為依據,對非法回傭的行為進行查處,而在內地的法律條文中,《刑法》中雖然對收取回扣是否構成受賄罪已有較明確的界定,但這只限于國家工作人員,對于那些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導游如何處理,則是個空白。 此次“明珠行動”能順利進行,關鍵的因素在于,一是有明確的監管機構,二是有相應的法律依據。而這兩項在內地都還模糊不清。這是在內地進行類似“明珠行動”所遇到的障礙。 謝瑞麟父子被拘一案,給予內地旅游業的警示很多。香港旅游業暴露出的問題,同樣也是內地旅游業的弊端。香港可以通過廉署的“明珠行動”重整旅游業的秩序,內地難道就只能任由行業內的潛規則大行其道而無動于衷嗎?重整內地旅游市場,司法介入是必須的,而相關的法律依據的建立則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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