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限價禁令借尸還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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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8日 08:41 紅網 | |||||||||
在4月13日下午舉行的廣交會新聞發布會上,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徐兵透露,由于酒店房價高漲,已有采購商因此縮短甚至取消行程,因此,徐兵希望廣交會期間的酒店房價能夠實行市場調節和政府調控相結合,“從長計議”。(4月14日《羊城晚報》報道) 事實真的像徐兵先生說的那樣嗎?《信息時報》記者對春交會期間廣州酒店行業進行
僅憑此,筆者尚不敢斷言徐兵先生是在所掌握的資料不夠齊全下“說謊”。但是我要說一句公道話:從今年開始,廣州市取消了對廣交會期間酒店房價的限價禁令,是符合市場規律的行為,也是政府和市場各自職責回歸之舉;筆者不否認在政府取消限價禁令后導致部分酒店房價無序上漲,但在一個信息完全、充分競爭的環境中,酒店“趁火打劫”的行為無疑是自取滅亡。 不少人對政府習慣伸出的“看得見的手”津津樂道,徐兵先生的發言也大有“借尸還魂”之意。問題是:行政限價真能達到預想的效果嗎?廣交會期間,政府給酒店行業限價,只能帶來兩種結果:一是“先到先得”——預定住三、四星級酒店的客戶沖著“廉價”的五星級酒店去了,那些遲到、真正想住五星級酒店、愿意出高價的客戶都被“客滿”之辭所拒,只能退而求其次;二是降低了酒店行業的利潤,酒店大多是民營的,憑什么讓政府來定價?在住客數量和酒店定價之間本來有一個能實現最佳利潤的均衡價格,卻被行政擬定的“最高限價”無情地扼殺了。誰之過? 在市場經濟中,決定價格的因素有很多,資源稀缺性導致的供求關系只是價格浮動的主要原因之一,像消費者的購買力、心理預期、個人偏好、替代品的價格和相關信息的掌握程度等均可以左右市場價格。因此,在對酒店行業“取消限價”之后,政府并非“萬事大吉”,仍舊可以“大有作為”。 首先,政府應該讓更多的民間資本擁有參與酒店經營的“準入資格”,只有保障客房資源供應充足,才可能真正讓住房價格和服務質量在比較和競爭中,自發地穩定在某一合理水平(事實上,廣州各大酒店現時所提供的房源已經非常充足);其次,政府應該未雨綢繆,建立一套客房信息溝通和發布體系,將廣交會期間各酒店的房價、空置房間數量、距離廣交會會場遠近、交通設施等情況盡早、及時地向參加廣交會的來賓公布,讓來賓們有自由選擇入住酒店的知情權和決定權;再次,政府應該對酒店服務進行必要的監控,讓入住酒店的來賓有一個暢通無阻、迅捷的反映和舉報渠道,對那些定價“名不副實”、服務“降低質量”的酒店一經查實要嚴厲查處。 我們應該看到,市場經濟中企業自由定價是大勢所趨,市場競爭給我們生產生活帶來的種種便利也日益顯現,市場化浪潮不可扭轉。因此,不論是出于何種原因,我們都不能讓“限價禁令”“借尸還魂”,否則就是市場經濟中出現的倒退行為。 (作者 鄧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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