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的銀行不會碰提前還貸違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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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4日 10:49 光明網 | |||||||||
針對日前“四大銀行為應對房貸利率提高后的提前還貸潮而計劃收取違約金”的說法,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表示,各地分行在合同中如果約定了違約金就以合同為準,而總行目前對此尚無整體計劃。(4月4日《經濟參考報》) 事實上,無論是在美國、英國還是中國香港,銀行收取提前還貸違約金都是一種市場常態。我國《合同法》規定:“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
當然,雖然銀行有權收取“違約金”,但消費者們也不必太過風聲鶴唳。中國的金融市場畢竟不是鐵板一塊,各家商業銀行各自有各自的算盤,大家一擁而上共同“打劫”的可能性并不大。 首先,收取提前還貸違約金可能增加銀行的風險。提前還貸雖然減少了銀行的利息收入,但對于化解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卻有積極作用。在借款人與銀行的借貸關系中,借款人是否能夠及時還本付息具有高度不確定性,這就使商業銀行面臨信用風險;當借款人提前還貸時,銀行的貸款余額減少,信用風險從而降低甚至降為零。 提前還款還能夠降低銀行的流動性風險。如果商業銀行無法滿足債權人的提現需求,那么就會承擔起可能“致命”的流動性風險。借款人的提前還款讓流動性差的長期資產轉化為現金資產,大大緩解了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因此,對于那些愿意穩健經營的“風險厭惡型”銀行而言,選擇收取“違約金”可能意味著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積蓄增長,并不是最佳選擇。 其次,收取違約金極可能讓銀行失去市場份額。中國的金融市場正由寡頭競爭市場轉向自由競爭市場。不良貸款率僅為百分之二三的住房貸款市場,無疑是眾多商業銀行激烈爭奪的優質市場。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之下,各家商業銀行的利率、服務自然趨同,此時誰先提出收取違約金,誰就越容易被客戶拋棄,辛苦爭來的市場份額就會奉送他人。 因此,對于那些充滿雄心壯志的銀行來說,收取違約金無異于幫助自己的競爭對手戰勝自己——“收取提前還款違約金”的風聲剛起,民生銀行、廣大銀行等急于搶占個人房貸市場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率先表示不會收違約金,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也馬上表態“不收”,這些都是最好的證明。 事實上,主張銀行收取提前還款違約金的聲音已經響了好幾年了,但總是應者寥寥,這回也是同樣。只要金融市場遵循自由競爭的市場原則,在巨大的機會成本約束下,真正理智的銀行就不會輕易碰提前還貸違約金這塊“燙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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