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暴露立法缺陷 支付條例能否讓企業出糧準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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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7日 07:47 人民網-華南新聞 | |||||||||
隨著廣東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勞動關系日益呈現復雜化、多元化。無論是西裝“白領”,還是“藍領”一族,都會遇到或多或少的勞資問題。眾所周知,由于種種原因,一些地方的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相當嚴重,有些農民工因拿不到工資,更是采取了極端行動,造成了非常慘痛的后果。解決好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對于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廣東社會經濟發展和穩定的大局,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據悉,專為解決勞資問題而誕生的《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已通過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的表
那么,《條例》能讓企業“出糧”準時嗎? 欠薪,最終買賬的還是企業自身 一段時間以來,廣東一些地方不少勞動密集型企業在打出“長期招工”橫幅的同時都特別注明“出糧準時”,但欠薪的頻頻發生已對企業招工產生了明顯的制約,農民工的反應平平,應聘場面冷清。據一位老板說,過去在廠區門口貼一張大紅紙招300人,就會有上千人排隊報名,但現在這種光景已一去不復返了。更糟糕的是,今年他的工廠開工嚴重不足,來自外國的訂單只能完成三分之一,僅此一項就少賺了數百萬元。 如今,那些習慣了對工人挑三揀四的老板們發現,以前“超過25歲就不招”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即便將年齡擴大到40歲,招工還是顯得很難。 最近,東莞某人才市場做過一項員工離職后流向的調查,范圍包括管理層、工程師、技術工人和普通工人。結果顯示,東莞的工人除在珠三角內部流動外,其中9%到了“長三角”地區。這一事實說明,珠三角已成了別人“熟練工人”的培訓基地。據統計,珠三角的農民工缺口今年一度超過百萬人次。 種種狀況表明,過去“東西南北中,發財到廣東”的打工潮單一流向,近年來已經被打破。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平均工資水平偏低是造成今年珠三角“用工荒”的主要原因,而包括欠薪等在內的勞動者權益受害事件的發生,則進一步加劇了用工環境的惡化。觸目驚心的欠薪事件,很大程度上動搖了外來工們來廣東“發財”的信心。這種情況的出現,也必然對廣東企業的正常運轉造成困難,對廣東飛速發展的經濟造成一定的沖擊。 廣東追薪的腳步從未停息 各種現象表明,欠薪問題的解決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對此,廣東省各級政府歷年來對“欠薪”問題的關注從未間斷。 1997年,深圳頒布《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欠薪保障條例》,加強法規保障,大力查處欠薪案件。這是我國第一部有關企業欠薪保障的地方法規,它通過立法建立了和國際慣例接軌的欠薪保障制度。 1999年起深圳市政府又開始醞釀工資支付的立法。經過5年的努力,2004年12月1日正式實施了《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極大地加強了法規的保障。1999年,南海建立工資預警機制。勞動部門每月派專門調查人員到企業了解上月工資發放的情況,將務工人員工資發放情況輸入電腦,迅速傳至鎮及縣勞動監察部門。勞動監察部門則對各企業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控,如發現有連續兩個月拖欠工人工資的企業,即對其提出警告,由勞動部門向其發出《行政處理決定書》,要求其支付所欠工資,情節嚴重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東莞,則實行墊付機制。一旦企業老板欠薪逃匿,該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將先墊付老板所欠工人工資,再以拍賣所得款償還上級主管部門墊付的資金,有效地保障了勞動者的權益。 此外,廣州、佛山、珠海、汕頭、韶關等地區都推行了相關措施,大力整治欠薪問題。 自1997年起,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已經著手研究關于企業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的立法問題。1999年起草了《廣東省企業欠薪處理條例》,設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2001年組織起草了《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征求意見稿)》,經論證、修改、審定,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 同時,為了有效監督企業工資發放情況,廣東目前已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建立了工資支付監控制度,一些有條件的地區更是建立了電子信息監控系統。保障勞動者權益的網絡,已在廣東全面鋪開。 欠薪,暴露立法缺陷 近年來廣東在解決勞資糾紛方面加大了力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因工資標準、支付等引起的勞動爭議從未平息,并且呈上升之勢。 據了解,從1998年至2002年這5年間,廣東全省法院一審審理的勞動爭議和社會保障案48940件,年均增長率達到51.7%。2003年,廣東省有關部門為勞動者追回工資6.97億元,涉及80.2萬人。僅廣東省建筑領域,2003年以前拖欠農民工工資總額就為11.12億元,截至2004年年底,清欠工資10.8億元,總清欠比例為97.82%。 針對屢見不鮮的欠薪現象,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蘇海南這樣分析:首先,我國經濟目前正處于轉型階段,勞動力市場主體不成熟,市場秩序混亂,還沒有建立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在這種大背景下,一些民營、集體企業法律意識淡薄,不能依照勞動法律法規用工。少數經營者唯利是圖,企業管理混亂,缺少相應的制度,隨意性較大。其次,政府部門規范勞動力市場的力量不足,相關政策措施不完善、不健全,難以避免、制止和及時處理欠薪問題。 另外,據勞動部門有關人士介紹,目前我國僅有勞動監察員4萬多人,面對的卻是上千萬家企業,處于極其被動的狀態。因此,盡管《勞動法》規定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人員有權進入用人單位檢查,但現實中監察員的嚴重短缺已使該條文成為一紙空文,也使欠薪現象無從監控,只能依賴年關時節運動式的“大檢查”,但此時欠薪的結局早已造成。 我國的《勞動法》從實施起到現在已有10年了,當時制定的一些條款并沒有對目前存在的欠薪問題作出明確的解釋,而且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也沒有對什么是欠薪、如果發生欠薪應怎樣處罰等明確規定。對此,有關專家認為,立法的完善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一是要根據勞動法來制定中國的工資法,二是工資法要學習國外的做法,規定最低工資、工資支付辦法。而工資支付辦法中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禁止企業克扣工資,因此要界定什么叫克扣工資,界定克扣工資到何種程度應受什么樣的處罰。這樣,政府的力量和有關執法機關的力量才會充分發揮出來。 作為外來民工的主要聚集地之一,為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規范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為,維護社會穩定,廣東制定一部符合現實需要的地方性法規顯得迫在眉睫。 欠薪,不再是維權的盲點 立法,已是大勢所趨,維權,則是立法的旨歸所在。新的條例能否順應民心?新條例的執行會對企業造成什么影響?新條例的出臺能否為勞動者權利建立真正的保護屏障?新條例的施行又會產生哪些積極的效應?在《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即將頒布之際,筆者專門走訪了部分勞動者、執法人員及法律專家,收集了一些來自他們的聲音。 “新《條例》出臺?能保障我們的工資不被拖欠嗎?要真是如此就太好了。”一位在現場應聘的農民工這樣說。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一名基層檢查人員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法規》出臺后,對那些拖欠工人血汗錢的無良老板,不但要讓他加倍賠償,還要罰到他們害怕。” 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李伯僑介紹,《條例》的出臺無疑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為廣東省現有的《勞動法》已無法適應實際的需要,同時也有益于增進企業老板的法制觀念。這對于優化廣東的就業環境,解決農民工因欠薪而引發的治安、違法等問題,將起著重大作用。 李伯僑還談到,原來在珠三角的民工之所以流向長三角、上海等地區,很大程度上是廣東的勞動保障制度不完善所致。上海是全國最早要求企業繳納“保障金”的城市,而現在長三角地區除了吸收了上海等地的成果,還注意提高法律的透明度,營造了誘人的勞動環境。廣東應在這方面多點借鑒,好好解決一下歷年來堆積的問題。現在《條例》在不斷醞釀中成型并付諸實施,正是時候。 面對《條例》的即將出臺,廣東各界人士紛紛表示,隨著《條例》的實施,政府對欠薪問題查處力度的加大,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講求誠信,企業法律意識也會逐漸覺醒。欠薪,不再是勞動維權的盲點。 劉永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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