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
金錢與生命孰貴?印度立法者正面臨這個不無痛苦的抉擇。印度議會下院已于3月22日批準法案,禁止印度國內企業仿制品牌藥物,議會上院最終必須對此作出定奪。
中印比較是當前國際經濟、政治界的熱門話題,在GDP、基礎設施、制造業發展水平等
許多方面,中國大大領先于印度,但在醫療保障這方面,中國人只能汗顏。
改革開放前的中國曾被國際社會視為發展中國家滿足“基本需要”的典范,但近20年來,許多社會公益事業、社會保障網絡不但沒有隨著國家經濟實力增強而得到強化,反而逐步削弱。原來覆蓋幾乎全部農村人口的農村合作醫療體系目前覆蓋人口不足10%,政府醫療衛生資源集中在大城市、大醫院,其后果在2003年的非典危機中暴露無遺。
相反,印度政府在1980年代初期制定了在全國農村逐步建立三級醫療保健網的宏偉計劃,這一計劃成效斐然,在世界衛生組織的《2000年醫療衛生服務報告》醫療衛生資源分配公正指數排行榜上,印度排行第43位,居發展中國家前列,而中國僅居第188位。
印度能夠在醫療保障方面取得如此成就,有賴于其相當發達的制藥業提供了充裕的廉價藥品。印度制藥業生產能力僅次于美國、西歐、日本,產量約占世界藥品總產量的8%,藥品出口占其出口總額的4.1%,今年有望達到50億美元(中國2004年醫藥品出口額為32億美元),是藥品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印度醫藥最大的優勢在于價廉物美,許多西藥價格只有中國的1/3,許多尖端藥物的價格也不例外,該國第三大醫藥企業西普拉(Cipla)在全世界率先將用于治療艾滋病的三合一藥物年劑量價格降到350美元,每天不足1美元,曾令世界制藥界震驚不已。正因為如此,印度是對發展中國家出口藥品最多的國家,其中用于防治艾滋病的抗逆轉錄病毒藥物出口尤其重要。在許多貧困的發展中國家,印度藥品是大多數居民唯一能夠承受的藥品。
當然,印度制藥業迅猛崛起的主要訣竅在于仿制能力強大。一款新藥一旦通過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的審批,其仿制品3個月左右就能在印度上市。也正因為如此,在世貿組織內部,印度一直是發展中國家里面倡導反對濫用知識產權制度的中堅。2001年11月的世貿組織多哈部長級會議最終通過《知識產權與公共健康宣言》,明確宣布執行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不能妨礙窮國獲得必要的藥品供給,始于南非、巴西政府與西方大制藥商艾滋病藥品專利權訴訟案的爭端終于落幕,印度對此出力甚多。
然而,國內制藥業的發展和外資政策日趨寬松、親善導致印度在藥品專利方面的立場發生了微妙的變化。且不說西方大型制藥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要求,就印度本國制藥業而言,印度能生產的原料藥已經超過400種,傳統印度民族藥品也超過了1000種,在磺胺類藥物、部分大環內酯類藥物、喹諾酮類藥物、部分解熱鎮痛藥物方面,印度已經位居世界先進水平,越來越多的印度制藥公司正加大研發投入,并在美國申報專利,他們要求更為嚴格的藥品專利保護。隨著印度議會下院于3月22日批準法案禁止印度國內企業仿制品牌藥物,印度的藥品專利政策有可能從量變完成質變。
印度議會下院通過的這部法規遭到許多組織的反對,許多非政府組織認為,該法案條款過于苛刻,印度完全可以利用貿易組織制度的靈活性,因為世貿組織體系允許各國政府促進“為所有人提供藥物”的工作。一直在竭力游說印度不要通過該法案的無國界醫生組織嚴厲抨擊這部法規,認為該法規的復雜規定將引發訴訟和為期3年的延誤,隨后仿制藥生產商才可以開始申請生產拯救生命的新藥。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UNAIDS)的高級代表也加入了呼吁印度放松該法律草案的行列。這部法規最終命運如何,人們在期待著印度議會上院的裁決。
(梅新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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