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23日開始,北京汽油均價漲0.2525元,這是去年8月調整油價以來的第二次調整。
應當說,縱覽國際原油市場風云,國內油價存在上漲壓力是不爭的事實,但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國內汽油價格節節攀升、屢創新高呢?價格主管部門應按什么標準來確定汽油是否應該漲價,以及漲價的具體幅度呢?目前的情況是,似乎價格主管部門一家說了算。在這種價格形成機制下,按中國能源網CEO韓曉平的說法,如果沒有把如何計算中準價的公式發
布出來,即使是專業的石油專家,也無法摸清國內成品油零售價何時該漲,何時該降。
這種不透明的決策機制,不僅不符合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大趨勢,也不符合買賣雙方平等博弈的游戲規則。對此,我們不妨將價格聽證的辦法,引入汽油價格形成機制之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征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
然而,對于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汽油價格決策,相關價格聽證會制度卻一直沒有建立,仍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一家說了算。
在汽油價格決策中引入聽證會,并非是要在國際原油市場價格居高不下的情況下,反對國內油價的上漲。而是說,通過價格聽證會的召開,可以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
同時,通過聽證會引入輿論監督,還可以有效地避免“暗箱操作”,保證決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王敏(北京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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