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監管措施落到實處 保證煤炭生產長治久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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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3日 10:28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3月13日電 (記者 雷敏) 近期特大煤礦事故頻發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在利益驅動下,部分企業忽視安全,超能力生產;從自然條件看,我國60%至70%的煤礦是在復雜的構造條件下進行開采;從生產條件看,煤礦整體技術狀況比較落后,大量的鄉鎮煤礦機械化程度很低;從歷史原因看,全國煤礦安全欠賬達500億元左右;另外,煤礦從業人員收入偏低,加之整體文化素質不高,生產過程中違章、違規現象嚴重。
煤炭是我國一次能源的主體,煤炭行業又是高危行業,煤礦安全是整個工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部署了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強化“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煤礦安全工作格局;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升格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同時專設由總局管理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提高監察的權威性;落實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所有煤礦都要落實法人代表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為加快改善煤礦安全生產條件,2005年國家安排了30億元基建資金,一半直接撥款給國有大礦,進行以瓦斯治理為主的煤礦安全改造,另一半用于給煤礦提供財政貼息貸款。目前,責任主體和資金投入已經明確,關鍵是把這些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抓緊落實《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并盡量按照上限提取安全費用。按照這一辦法,不同類型的煤礦,根據生產規模和地質災害情況,在噸煤生產成本中提取2元至10元的安全費用,專項用于安全設施的更新改造,這樣,全國煤礦每年能提取上百億元安全費用。 加大對小煤礦的治理整頓和安全監管,仍然是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任務。雖然目前國有大礦事故頻發,但事實上,小煤礦仍是制約煤礦安全生產的主要因素。小煤礦產量只占我國煤炭總產量的30%,但在礦難中的死亡人數卻占到了八成。這些小煤礦大都處于資本積累階段,技術、管理水平相當落后。許多小煤礦是當地政府的“搖錢樹”,與地方官員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如果不加強執法力度,小煤礦隨時會死灰復燃。 為了保證煤炭生產的長治久安,一方面要繼續加強宏觀調控,防止下游高耗能行業的投資反彈,減輕煤炭需求的壓力,另一方面要在搞好國有煤礦瓦斯治理的同時,打破條塊分割,建立跨區域的大型煤炭基地,兼并或關閉整頓非法和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加大煤炭行業整合力度;地方各級政府應對轄區內的煤礦逐個進行審核評估,對不符合條件者,依法進行停產整頓,限期達標;逾期不達標的,予以關閉;嚴肅查處超通風能力生產行為,對超產礦井給予停產整頓的行政處罰,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并跟蹤監察;同時,應加大對煤炭院校和相關專業的投入。 記者了解到,科技部在“九五”“十五”期間分別拿出數千萬元,對平頂山和淮南煤礦的瓦斯災害進行科技攻關,近幾年這兩個昔日瓦斯成災的礦區生產安全有序。實踐證明:只要技術和投入到位,加上責任明確和監管有力,完全可以大幅度減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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