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全面取消農業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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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5日 11:43 中華工商時報 | |||||||||
朱四倍/文 中國大陸31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中已有22個宣布全面停征農業稅。專家稱,溫家寶總理一年前承諾的5年內取消農業稅的目標可望提前兩三年實現。 取消農業稅目標的提前實現,對于我們這個處于轉型期、貧富差距、城鄉差距日益
首先,提前實現取消農業稅的目標并不必然縮小城鄉差距日益擴大的現實,或者說,如果沒有配套措施,很難保障城鄉居民福利水平的同步增長。由于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由1978年的2.4∶1、1985年的1.7∶1,擴大到2002年的3.1∶1。如考慮到供水供電、交通通訊、文教衛生、社會保障等公共產品分配上的差別,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有人估計實際上達到6∶1以上。要知道,按照國際管理,當經濟發展水平在人均國民生產總值800-1000美元時,城鎮居民的人均收入大體上是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的1.7倍。取消農業稅,有助于縮小城鄉差距,但是要從根本上解決城鄉差距過大的問題,沒有更堅決的措施是不可能的。 其次,取消農業稅并不必然帶來農民享受各種社會公共資源能力的增強,更不能保障農村基本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供給的提高。經濟連續25年快速增長,而財政投資公共醫療的幅度卻沒有相應增加。1978年農村合作醫療的覆蓋面是85%左右,目前還不到20%。不適當的醫療市場化使一些農村低收入者買不起藥,看不起病。農村居民缺乏基本的社會保障,缺乏有效的社會安全網,難以應對社會上的各種風險因素。事實上,目前對農村的貧困線定的過低,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了城鄉收入差距。2000年,中國農村的貧困線為635元,而國際上通常認定的發展中國家貧困線為每天一美元或者兩美元,兩者差距還是很大的。農民對于社會現代化的貢獻程度和社會應該對農民的回報程度不成比例,違背了公正準則。 最后,應站在共享社會發展的角度看待取消農業稅問題。取消農業稅,是讓農民共享改革成果的必然,沒有共享就談不上發展。就我國來說,社會發展的根本宗旨是普遍受益,人人共享社會的物質成果和精神成果。也就是說,社會發展的成果,應該讓社會中的成員平等、公平地享有,否則將會形成社會的隱患。只有共享社會發展成果,才能更好地促進整個社會的融合,為社會的全面合作和健康發展提供必要的條件,增進社會的信任度,減少社會成員、社會群體、各個階層之間的不必要磨擦,增強人們對社會的普遍認同感和對改革開放成果的認同,這種意義對于農村居民來說意義更為明顯。從一定意義上看,筆者以為,取消農業稅可以看作是政府從共享社會發展成果方面進行的努力。 取消農業稅的意義是重大的,但是這需要我們理性看待,應該認識到,取消農業稅之后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更不能把取消農業稅看作是對農民的恩賜。正如人言,這是一個利益分化的時代,是一個伸張權利的時代,更是一個渴望和諧的時代。如果城鄉差距超出了公平的底線,就可能在各個階層和各個群體間制造出對立情緒,使得所有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我們應該理性地看到:取消農業稅是對利益分配的不平衡和不公平的矯正,是為了建立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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