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商業時代:科技創新 勤奮國度的切膚之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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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1日 19:37 《數字商業時代》 | |||||||||
爭論了將近一年(指2004年)的“拉美化之憂”(指靠外資帶動的經濟高增長將隨著全球性產業大轉移而導致國家金融危機和經濟衰退,典型例子是巴西、阿根廷這兩個拉美國家)最終以權威專家的所謂“偽命題”和相關政府部門出面申明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不變而告結束。但問題并沒有因為宣布是“偽命題”而消失:經濟快速發展而社會進步并不同步;外資企業快速進入而內資企業卻被束縛有余;加工貿易型收入增多,而技術附加值收入增加緩慢,相應的技術創新及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乏力,經濟發展后勁不足,外資
這樣的問題無論是否稱之為“拉美化”,問題是存在的:技術創新乏力已經變成影響整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中心問題,無論如何都無法回避。政治經濟體制、國企改革、制度創新、教育改革,甚至人口老齡化及三農問題等,幾乎所有事關發展的重大問題,無論性質和論題范圍,全都化作“技術創新”這樣一個具有很強技術色彩的問題。 創新之痛 中國被認為是最勤奮的國度之一,從以下一組數據就可以說明:中國科學家最勤奮最辛苦,工作時間長達每日9.68小時,連周末也工作7.73小時。但很遺憾,原創性成果卻不多。 中國科技創新能力在49個主要國家中位居第28位,居中等偏下水平。其中,對外技術依賴度高達50%,而美國、日本僅為5%;科研質量不高,從1993年到2003年,美國每篇論文的被引用次數為12.2,中國只有2.8;發明專利少,僅占世界總量的1.8%。相比而言,2003年,韓國投向研究開發的費用達160億美元,占其年度GDP總額的2.68%。韓國在研發方面的一些指標已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如2002年科學技術競爭力列世界第10位,研發投資和研發人力分列世界第8位和第9位,在海外獲得的專利數占世界第10位,企業研究人員每千人注冊的專利數居世界第1位。 但就發明專利這一反映一個國家科技創新能力的指標來看,中國國內的專利申請者更多地集中在實用型號以及設計專利上,而國外的申請者則集中在發明專利上。自1985年到2001年,中國國內專利申請類型,實用型號占67%,設計專利占28%,發明專利僅僅占5%;而同期國外申請專利類型是,發明專利占65%,設計專利占31%,實用型號僅僅為4%。日本每年發明專利申請達40多萬件,美國20多萬件,德國15萬多件。IBM、NEC、佳能、三星、杜邦、日立、飛利浦等大公司,目前擁有有效專利數萬件,每年的發明專利申請就有上千件,有的高達1萬多件,如此多的有效專利成為他們雄霸國際市場最重要的資本。而我們全國上萬個大型企業、5000多個縣級以上的科研單位、1000多所高等院校全年的發明專利申請只相當于國外一個公司,有很多企業沒有一件專利,差距非常之大。 此外,中國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貿易額高速增長,所占市場份額已過半,而我們的技術消化能力卻沒什么長進。在日、韓,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的費用是引進投入費用的3~10倍,而我國這個數字還不到4%。 痛的根源 當面對上述冷冰冰的一連串數字時,與其問我們的創新能力為何如此乏力,不如想一想創新的源頭問題。 中國技術創新乏力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經濟結構失衡,主要是三大產業之間嚴重失衡。中國從開始工業化的那天起就鑄就了三大產業的不均衡,嚴重背離了國際通常的比例關系。中國現在的三大產業比重是15:52:33,而世界平均是5:31:64,即使是世界上低收入國家也在10:38:52。顯然,中國第二產業過高,第三產業嚴重滯后。 技術創新與產業結構究竟有何關系呢?如果工業企業得不到相關服務業的支撐,那么不僅很難創新,就連工業本身怕是也難以持續。 不公,痛的最大表現 雖然一再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但國企與民企在中國的不同待遇卻如此顯著。 僅就國家財政的研發投入一項而言,直到1999年8月國家技術創新會議上的措施出臺之前,國家每年撥付的研發費用,民營企業基本上得不到;即使是支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出臺了,也多是口號多于實際,至于民營企業一般的貸款難更是人所共知。而這種所有制歧視與不同所有制企業對國家經濟、社會生活的貢獻是極不相稱的。 雖然財政對科技投入的比重歷年都沒有低于60%,1997年、1998年、1999年連續三年計劃超過80%,而在這些國家財政投入中,民營企業幾乎很少得到任何補貼。而民營企業在此期間所上繳的稅收到2002年底,已經接近37%;而同時,2002年民營經濟的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大約為64%。 另據新華網的2004年9月消息,“中國目前90%的企業是中小企業,而中小企業大多是民營企業。中國GDP的55.6%、工業新增產值的74.7%、社會銷售額的58.9%、稅收的46.2%和出口總額的62.3%都是由中小企業創造的。國家統計局副局長邱曉華說,目前中國經濟增長的拉動力2/3來自非國有經濟”。事實上在多個省份,民營經濟對財政收入的貢獻早就超過半壁江山了。 盡管民營經濟的力量和貢獻有目共睹,但國家財政卻仍在為無效、低效的國企承擔兜底義務。1998年國家從國有銀行直接剝離1.4萬億不良資產,2004年將450億美元注入國有商業銀行是最典型的例子。如果將這些資源的部分投給民營企業,如果其中一部分投給民營企業作為研發資金,中國的技術創新能力豈能如此低下?再看兩組數據: ● 第一組:民營科技企業主要經濟指標持續快速增長 1992年我國民營科技企業技工貿總收入297億元,實現利潤33億元,上繳稅金12億元,出口創匯1.95億美元。到2003年,技工貿總收入達37105億元,是1992年的124.9倍,平均年增長11.36倍;實現利潤2295億元,是1992年的69.54倍,平均年增長6.32倍;上繳稅金2054億元,增長了171.17倍,成為我國增長最快的稅源之一;出口創匯787億美元,增長了403.59倍。 ● 第二組:民營科技企業總體規模、數量和實力不斷增強。 1992年中國民營科技企業總數為25979家,2003年為124937家,企業數量比1992年增加了380.92%。而國有、集體科技企業比重卻持續下降。分別從1992年的9%、48%下降到2003年的3.51%、7.13%;私營、個體科技企業比重不斷增加。從1992年的12.95%增加到2003年的27.62%;股份制科技企業發展迅速。1993年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業只占民營科技企業總數的3.11%,而到2003年時股份制企業已占53.8%。 痛的直接原因 如果說我國技術創新乏力的遠因是制度,近因是產業結構和所有制歧視的話,那么大企業(主要是大國企)作為技術創新主體地位的長期未能形成,則是直接原因了。 隨著國內科技體制改革的強化和政府、民眾對國企技術創新主體地位的不滿,1997年與2002年相比,企業主要是大國企在研發經費主體的地位終于有所體現,從1997年的42.9%上升到2002年的61.2%。但從相關的變化可以看出,企業的專利申請量并沒有隨著經費投入量同比上升:經費上升近30%,而申請量只上升了18.5%。 可見,大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并沒有隨著經費投入的增加而相應地增加。這與大國企在這期間的經營表現給人的印象是相一致的:庫存增加,利潤減少,銀行壞賬增加,腐敗案增長。 從西方工業化發展史,學者們早就得出了大型工業企業是現代經濟增長的原動力的結論。錢德勒在《大企業與國民財富》中這樣寫道:“自從19世紀后幾十年第二次產業革命爆發至今,大型工業企業在所有主要的國家中,在推動國際經濟的發展及推動經濟轉型方面,一直扮演者中心角色……這不僅是因為全球范圍內現代經濟的發展通常是表現在工業的發展上,而且還因為制造企業,尤其是資本密集型和知識密集型的企業,一直就承擔了絕大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而這些工作對于20世紀持續的技術創新而言是十分重要的。”錢德勒的精彩論述不僅指出了大公司在技術創新中的突出貢獻,而且還深刻地闡述了大企業在社會秩序演化中的無形的作用。 如果再參照熊彼德和范吉爾登的經濟發展周期的長波理論,由于經濟系統中引入了重大新技術導致大約半個世紀一次的周期性波動。那么,從上個世紀50年代中期至今,正好符合這個周期。50年前,中國經濟在前蘇聯的援助下,建成了初步的工業化框架,用今天的話說也就是技術引進。但是到今天,老國企的底子已經被掏空了。 因為我們的大國企并沒有像西方經濟制度下的大企業那樣擴散技術與知識,塑形社會,甚至連自我積累與更新都做不到。經過了50年的發展,大國企并沒有在技術積累和創新上做出多大成績,所以改革開放以后不得不再次大量、甚至是重復引進,而引進之后又不去消化吸收。 “拉美化之憂”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這樣的一個觀點:即目前中國經濟的騰飛更多地依靠了外源模式而非內源模式。從這個意義上講,2004年討論了近一年的所謂“拉美化之憂”就不是杞人憂天之憂了。現在,似乎所有的問題全都集中到了技術創新上,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僅從技術入手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當務之急,是從最切近的原因入手,就是要落實技術創新主體大企業的創新問題。而大企業之所以能擔此重任,一個內在的根本原因就是企業家精神,這正是國企改革總沒有搔著的癢處。MBO也好,上市也好,現代企業制度也好,獨立董事也好,治理結構也好,如果沒有內在的企業家精神,這一切都不過是形式主義的花拳繡腿,好看不好使。國企改革進行了這么多年,無須多評論,只需看技術創新能力是否得到增強,技術上是否可持續發展,就可看到真貨色。 前些年學界討論東亞經濟特征時,總有論者提到東亞經濟中“強政府”的影子。事實上也的確如此,但我們不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強勢政府是不錯,但強勢政府起作用的背景是自由制度下的自由企業,是有一個個充滿企業家精神的大企業構成的經濟系統。這就是日本、韓國企業能在強勢政府的環境中快速成長的原因,也就是大企業以其市場力量構成政府、企業、高校、產業集團等主體之間的高效秩序。這些不同的市場經濟參與主體不僅不破壞市場規則,還被市場規則所塑形、構建、潤滑,獨立的自由企業制度就寓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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