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商業評論:保護知識產權的非法律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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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7日 17:30 哈佛《商業評論》 | |||||||||
作者:巴拉特.阿南德(Bharat Anand) 亞歷山大.加萊托維奇(Alexander Galetovic) 無論在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知識產權的所有者都面臨嚴峻的挑戰:制作原版的成本遠遠高于造假者的復制成本。對于數碼產品來說,復制的成本就更是微乎其微了。
面對這些風險,很多公司都不敢輕易在發展中國家銷售產品或開辦工廠。他們選擇了無奈的等待,希望有一天發展中國家也能提供與發達國家同樣的法律保護。不過,在等待觀望中,更為大膽的對手早已捷足先登,良機在握了。 別人退避三舍的地方,為什么有的公司卻敢于冒險涉足? 首先,這些企業明白,即使在最佳的環境下,法律的保護網也遠不是天衣無縫的,因此,法律的缺位不足以成為公司裹足不前的理由。要知道,法律訴訟耗時耗力又耗錢;而且,由于知識產權自身的模糊性,實際上根本無法完全確定某項侵權(也許是很輕微的侵權)成立,即便在美國也是如此。 最根本的一點,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是有局限性的。比如,專利產品經由第三方重新設計,即使它可以實現等同功效,但只要實現的方式有所不同,就不會被視為侵權。 于是,很多眼光敏銳的公司開始借助靈活多變的市場策略來對抗侵權。本文介紹了六種市場策略,可以幫助公司解決知識產權容易受到侵犯的問題。 第一個策略是防患于未然。為了對付侵權,你可以快速出擊,不給競爭對手喘息的機會。具體辦法是先發制人,以產品強勢壓倒競爭對手或者將它們一開始就拒之門外。 第二個策略是備好定心丸。將對手拒之門外是要付出代價的——它使企業無法與同行交流思想、互利互惠。因此,盡管交流蘊藏著風險,不少行業還是不愿放棄共享的好處。當某個行業的競爭者選擇合作或被迫合作時,他們就能夠互相通融并且相互依存,這樣就阻止了任何一方挖對方的墻腳或免費搭車。 第三個策略是創造關聯效應。有時,一個公司的經營成敗維系于一個或幾個關鍵業務,而這個公司又往往不具有或沒有能力擁有這些業務的知識產權。即便如此,公司仍可以通過核心業務與相鄰次要業務的協同合作,使自己免受對手與盜版者的侵犯。核心業務產生的巨大需求可以拉動對相鄰業務的需求,甚至足以使公司獲得比擁有知識產權更大的安全保障。 第四個策略是捆綁銷售。假如要擁有某項業務的知識產權有一定困難,那么將你能控制的產品作為互補產品與核心產品捆綁銷售不失為一個明智的做法。捆綁銷售能夠帶來產品增值,這將導致造假者遭受巨大損失。 第五個策略是調整經營范圍。這樣做有幾種途經:直接進入相鄰產業;收購從事這類新業務的公司,或者允許自己被這類公司收購。 最后一個策略是適時放棄。對于已經調整了經營范圍,具備了更多活躍業務的企業來說,不去理會核心業務的衰退也許更有益處。 為了決定應該采用哪一種策略,你應該分析所在行業的技術更新速度,以及本企業核心技術力量所在,并以此為指導排除不適用的策略:首先要確定哪種策略能夠保護你的核心資產,然后再考慮哪種策略能夠發揮相鄰業務的優勢。遵循這一邏輯,你就能權衡利弊,找出最適合當前情況的市場策略。 摘自哈佛《商業評論》中文雜志2005年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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