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不除的哥難脫苦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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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7日 09:15 中國青年報 | |||||||||
江瑞 據1月21日《法制日報》報道,在大連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大連鈞誠車業集團董事長李建軍等代表提交《關于解決大連市出租車行業存在的問題的議案》,呼吁為出租汽車司機“減負”。
近年來,無論在各類媒體的報道和評論當中,還是在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議中,我們不斷地看到、聽到各種要為城市出租車司機減負的提議和聲音。然而情況依然不容樂觀,很多地方的出租車司機都在不同程度上面臨“份錢過高、超強度工作、權利被侵害、告狀難”等問題,也不斷見到出租車司機因為疲勞而發生車禍的消息。 那么,為“的哥”減負到底難在哪里?表面看,目前“的哥”負擔沉重直接緣于“車份錢”太高、“風險抵押金”收取不合法等問題,但實質上,問題的根本卻在于出租車經營權的配置有失公平合理。 如今很多地方的出租車業管理思路非常明確,就是要推行公司化管理模式。如1月21日《法制日報》的報道指出,大連出租車行業的管理體制是公司取得經營牌照,再租賃給司機。司機和公司簽訂承包合同,按“大包”或“小包”等不同形式一次性向公司交納牌照租賃費,取得出租車營運權,車輛到期后歸司機所有,司機每天向公司上繳130元左右的“份錢”,一年按360天計算,風雨不誤。 正是這種公司化管理模式,使得出租車問題嚴重。這種管理模式,實際上是公司坐地收錢,司機不堪重負。為了完成“份錢”,出租司機每天工作必須在10小時以上,月行程1萬多公里,沒有公休日、節假日。而正是由于司機勞動強度大,超長時間疲勞駕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使行人、乘客、司機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得不到保障。因此,公司化不僅忽視了出租車業個體化經營的特點,而且掩蓋了公司經營權壟斷和實質掛靠的事實真相。 因此,要想真正為城市出租車司機減輕負擔,關鍵在于政府要下決心改革目前的出租車管理制度,首先應該充分反思公司化造成的社會后果,并認真研究個體化的可行性。實際上早有專家研究認為,開出租本身屬于一種既不需要高新技術投入,也不需要巨額資金的勞動密集型行業,因此個體經營應該是一種最為直接有效的方法。在國外,出租車行業基本上是個體經營,政府對出租車實施數量管制的常用辦法是政府拍賣特許權。一般來說,政府經營特許權有兩個原則:一是將特許權賣給直接經營者,二是出賣特許權的收入歸政府所有。 當然,這其中牽涉利益重新分配的問題。在我國不少城市,出租車經營權往往成為一小部分人手中的特權。部分地方政府給予一些企業排他性的出租運營服務的權利,從法律上排除了競爭的可能,從而保護了少數人的利益卻損害了大多數人的利益,結果造成了典型的“法定壟斷”。這種壟斷的直接后果,就是出租車司機身心遭受巨大壓迫,整個出租車價格居高不下,市民叫苦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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