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不保險的未來為赴海外上市者敲響警鐘(3)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0日 12:00 《全球財經觀察》 | |||||||||
赴美上市公司應加強公司治理 中美經濟安全委員會(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主席Roger W. Robinson則認為,在“后安然時代”,隨著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不斷突出,黑箱操作
過去幾年來,越來越多的外國公司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其中有多家中國企業。分析家們認為,由于中國正努力控制經濟過熱,緊縮銀根,導致了融資難度加大,成本增高,企業尋求在國外上市的案例不斷增多。迄今為止,共有70多家內地企業在美國掛牌交易。而這些上市公司都不同程度地感受到了來自政府監管和民間集團訴訟的壓力。 美國的證券法體系龐雜,其主要出發點是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SEC也以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為己任。而美國的很多律師事務所則專以對上市公司違反證券法規的行為提起集團訴訟作為其核心業務,幾乎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可能成為這些律師事務所的獵物。 首先,某些中國企業由于不熟悉美國的法律體系,并在上市籌備過程中可能不完全按規則行事,甚至存在僥幸心理,很容易在美國證券監管體系下受到沖擊。中國人壽和網易的相繼被(正式或非正式)調查應為其他中國赴海外上市公司敲響警鐘。 再次,在中國國企赴海外上市籌備過程中,政府干預幾乎無處不在。上市公司通常與國有母公司保持錯綜復雜的關系,其通過資產重組與母公司劃清界線的說法并不令人信服,這也經常成為其受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和律師事務所攻擊的軟肋。 此外,中國企業的公司治理狀況并不令人樂觀,優質資產被注入上市公司并不代表公司治理也能保持優質。近年來美國正在不斷加強對公司治理進行監管的力度, 雖然不能期待中國企業的公司治理能與美國同步,但在加強信息透明度方面應有所改善。 此次SEC可能對中國人壽進行的正式調查,對后者而言也許是塞翁失馬,獲得了一個重新審視自己并逐漸成熟起來的契機。 聯系編輯fosca@gfo.cn 編輯:姜白 [上一頁]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