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業銀行更名為“北京銀行”,該行表示“名稱的改變對他們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均無影響,已有的營業機構和咨詢服務電話保持不變,各項業務照常進行”。既然啥都沒改變,那么又何苦這樣興師動眾、大張旗鼓地更名呢?據了解,銀行更名在發布公告、更換印鑒、重印憑證、更新標牌等方面會有一筆不菲的支出,想來銀行也不會平白無故地去多花這筆錢。有業內人士指出“北京市商業銀行更名,意在突破北京地區銀行的局限。”這句話很對,因為要想跨地區設置分支機構,這“市商業銀行”的牌子還真有點名不正言不順。由于
政策限制,到目前為止全國還沒有任何一家城市商業銀行跨地區經營,但很多城市商業銀行一直在不遺余力地爭取,這其中也包括了地方政府的推波助瀾。由“上海市商業銀行”更名而來的上海銀行將有望在城商行中第一個跨區域經營。北京市商業銀行在這個時候宣布更名,其用意不言自明。不過前述業內人士所說的還只是一句半截子話,并沒有明言地方性銀行急欲跨地區經營的目的何在。城市商業銀行一般由地方政府控股,一旦允許其跨區域經營,它必然利用外地機構吸納存款資金,然后將其轉移到本地來發放貸款,支持本地的經濟建設,這就是典型的“圈資金”。但我們不無憂慮地看到,那些被有關方面認為“條件成熟”可以跨區域經營的,往往只會是經濟發達地區的地方性銀行,這樣一來,只會“有力地支持”資金由落后地區流向發達地區,然后落后地區只好以更大的力度、更優惠的條件(實際上是更大的讓利)去發達地區招商引資……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從這個意義上說,那些落后地區的城市商業銀行更應該積極“更名”,有關方面也更應該優先批準落后地區城商行的跨區域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