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蛀蟲七宗罪第七宗:虛假陳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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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4日 19:04 《英才》 | |||||||||
45號“蛀蟲”:江蘇瓊花 被蛀蝕者:股民、投資者 被控理由:虛假陳述
如果公開這些委托理財與德隆扯上關系,上市肯定告吹,管理層只好選擇…… 文·本刊記者 肖鴻揚 不知道敖吟梅如今是否還記得,幾個月前她在江蘇瓊花(002002)上市路演時的意氣風發?作為江蘇瓊花的創始人之一、董事及總經理,她在這里工作了12年之久。2004年11月3日,在公司上市后的第四個月,她終于向董事會遞交了辭職信,與其同時辭職的,還有公司的財務負責人施建欣。 因公司上市后曝出丑聞,敖吟梅一直處于“漩渦”的中心,她的黯然辭職,應該是各方壓力下的無奈之舉。當時這起在上市公告中隱瞞國債委托投資的違規事件,引發了中小企業板塊開市不久即遭遇信任危機,2004年7月9日,江蘇瓊花被深交所公開譴責。 江蘇瓊花從上市的喜悅突然掉進谷底,源于公司的三筆合計為3555萬元的國債投資。 首先是威亨公司(瓊花控股子公司)于2001年6月17日在南方證券揚州汶河北路營業部以自主購買、自主管理的形式購買國債,投資成本合計1055萬元。而由于南方證券已經被行政接管,該筆國債投資的變現受到一定的限制。 2002年7月25日,江蘇瓊花將1500萬元資金交給德恒證券進行委托理財,該項委托于2004年8月4日到期。由于德恒證券已出現信用危機,這筆投資是否能如期收回,目前還無法確定。 2003年4月24日,公司又將1000萬元資金交給恒信證券,進行為期1年的委托理財。然而今年4月25日委托到期后,恒信證券未能按期兌付。其后,公司與恒信證券、德隆簽署三方協議,將委托期限延長至2004年5月31日,并由德隆為恒信證券提供了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但是2004年5月31日到期后,恒信證券與德隆均未能履約。 深交所調查后認為,這三筆投資的合作方均為問題公司:一家是目前已被行政接管的南方證券,另外兩家恒信證券、德恒證券則是德隆系核心機構。而且,這三筆投資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失,江蘇瓊花在7月9日發布的公告亦承認了這一點。 而江蘇瓊花作為中小企業板塊首批上市企業之一,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中并沒有如實披露上述有關委托理財的事實,深交所認定其不僅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也嚴重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 而根據去年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市場虛假陳述導致的民事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規定》,江蘇瓊花前后兩筆委托理財涉及金額2500萬元,均沒有在上市公告書中如實披露,屬于信息披露上的重大遺漏,應當視為虛假陳述。 路演中敖吟梅曾回答投資者,“公司持有的國債是自行投資的,沒有委托給任何證券公司!毖元q在耳,如今對股民而言句句刺耳。 在敖吟梅辭職之前,公司上市的保薦代表人已經受到證監部門相應的處罰。如今,總經理敖吟梅和財務負責人施建欣又已辭職,表明事件已經進入尾聲。更有人進一步分析認為,江蘇瓊花此舉擺明了是做給監管機構、交易所和投資者看的,但投資者的損失向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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