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連銷 讓中小零售企業告別單打獨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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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5日 10:16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自愿連鎖既保持企業的資產所有權,又可在商品采購、信息分享、自有品牌開發方面互通有無—— 杜海濤 今秋,寧波三江購物有限公司與國際獨立零售商聯盟(IGA)在寧波簽署協議,成為IGA
自愿連鎖是指中小零售企業,在某一龍頭企業或標識集團的統率下,通過自愿聯合的方式組成經營聯合體。其在組織上主要表現為商品采購的聯購分銷和業務經營的互利合作。與直營連鎖、特許連鎖不同,自愿連鎖群體的各成員企業,仍保持自己的資產所有權并進行獨立財務核算。 自愿連鎖主要是適應中小零售企業為形成必要的規模效應、增強對大型企業的抗衡能力的需要而出現的,在歐美已有70多年歷史。美國最大的自愿連鎖企業IGA,去年的銷售額達到210億美元,而歐洲最大的自愿連鎖企業SPAR,目前在世界34個國家擁有1.5萬家門店,年銷售額達268億歐元。當前,我國中小零售企業量大面廣,不少已具備成熟的經營模式和穩定的顧客群體,但面臨著外資零售巨頭和國內大型連鎖企業的強大競爭壓力。發展自愿連鎖,對這些中小零售企業來說,不失為一種好的選擇。 自愿連鎖至少在三方面使參與企業共同受益:一是商品采購,二是信息分享,三是自有品牌開發。比如僅就商品采購而言,山東家家悅、湖南步步高等組成上海家聯采購聯盟后,家家悅以優惠價格將山東蘋果提供給步步高;作為回報,步步高也能為家家悅提供價格低廉的當地水果。由此大大節省采購成本,為企業降低銷售價格、提高競爭力創造條件,消費者也能從中得到實惠。 在使中小零售企業受益的同時,自愿連鎖也能在維護流通秩序、吸納就業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中小企業占我國企業數量的99%以上,自愿連鎖提高了這些企業的組織性,有利于規范市場秩序,避免無序競爭。中小零售企業對勞動力的吸納能力也是其他行業難以比擬的,企業有了穩定的發展,就能吸收更多的社會就業。 當然,自愿連鎖在我國的發展還處于萌芽和培育階段。應通過各種渠道宣傳自愿連鎖,讓更多中小流通企業認識和了解自愿連鎖這種方式。自愿連鎖還涉及許多新的法律關系,需要相應的法律規范,加快企業信用的建設也十分迫切。有關部門要積極推動,逐步規范,讓自愿連鎖這種連鎖方式得到穩步發展,為消費者帶來更多實惠。 《人民日報》 (2004年10月25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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