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愛愛:房姐?戶口姐?
49年前,神木縣解家堡鄉雙卜樹村,在村里的窯洞中出生了一個農村的姑娘,多年后成為了輿論的焦點,被曝光在北京擁有四十一套房產,最讓人稱奇的就是她擁有四個戶口,這就是龔愛愛,也被媒體戲稱為“房姐”。今天“房姐”龔愛愛一案在陜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開庭的審理審出了什么?房姐有哪些不為人知的秘密?央視財經頻道主持人沈竹和著名財經評論馬光遠[微博]、林耘共同評論。
四個戶口坐擁幾十套房產,被稱為“房姐”的龔愛愛案件今天公開審理。庭審辯論焦點集中在哪?“房姐”的房產又該如何處理?
今天上午8點半,陜西神木龔愛愛一案在陜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龔愛愛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規定,應當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黎(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之聲記者):當時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還有各界群眾,以及被告的家屬,一共120多人參加了旁聽庭審。在整個2個小時40分鐘的庭審過程中,龔愛愛多次發言,要么是回答審判長的詢問,要么是對公訴人的舉證提出異議。核心就是堅稱自己無罪。
劉黎(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之聲記者):核心在于公訴人認為龔愛愛偽造,買賣了國家機關證件,而辯護人稱,龔愛愛沒有偽造和買賣的主觀故意,對很多的細節都不知情,所辦的幾個戶口沒有用來做違法的事。在辦理北京戶籍中,也沒有買賣行為,所以不構成犯罪。
上午庭審結束,公訴方建議刑期為2年6個月到3年,而辯護人和被告則堅稱無罪。法庭將擇日宣判。
今天下午,法院將公開審理和龔愛愛案件相關的5名神木縣公職人員,王紅霞、賀亞玲、張和平、張志華、張新堂,這五人分別以玩忽職守罪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起訴。
林耘:龔愛愛在法庭上的辯解有硬傷
(《央視財經評論》評論員)
我覺得再嚴重的一個案子,再多人的關注,你都需要有一個切入口,這次找了一個非常有把握的切入口,就是戶口本身是有問題的。一個人有幾個戶口,這本身就是個問題。另外你這些戶口在獲取的過程當中,也留下了眾多一個硬傷。至于說房子本身的問題,那是另外一回事,關鍵是買房子的錢有沒有問題,那需要有另外的一條線去查,F在找了一個切入口,我們希望通過這個切入口能夠更多地看到事實的真相。同時通過這個切入口能夠堵住房子引發的一系列的問題,因為我們知道房子是有限購、限貸的,而限購,限貸當中,戶口本成為很重要的一個門檻。
再有,她獲得這么多戶口,有一個目的就是,她離婚了,她希望和她的女兒能夠從縣里來到北京,這應該是很多人向往的,北京有特別好的教育,醫療等等條件,想給孩子有個好的落地。我們也注意到,她是在2005年的時候獲得這個戶口,跟后來限購并沒有直接的關系,但是她獲得這個戶口,她是給了錢的,所以很難講是買房子送的戶口。
她這樣一個特定的角色,是有文化、有相應的一些專業知識的這么一個人,使得她不能夠扮演一個純的農村的角色,所以就使得她今天在辯白的時候會顯得比較蒼白。因為她畢竟是銀行的高管,那么銀行的高管有一個特質,就是對所有的證件非常的敏感,對所有的手續都有嚴格的一個把關。特別是她提供的名字,龔仙霞這個名字是假的,那是她提供的,所以這里應該是留下了一個硬傷。還有北京的那個戶口,她給了30萬塊錢,30萬塊錢不是小數目,不太像是一個辦手續過程當中的正常費用,那這里頭也留下了一個硬傷。從這個案子來講,司法部門還是找了一個切入口,她可能會難以脫身。
馬光遠:房姐擁有多個戶口 肯定有其目的和利益需求
(《央視財經評論》評論員)
她這個案子本身是個刑事案子,在龔愛愛這個案子里涉及到刑事的部分就是指控她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所以主要圍繞她剩下的三個戶口究竟是不是合法獲得的。這個庭審非常有意思,龔愛愛自己說,第一,我不知道一個人只能有一個戶口;第二,北京的這個戶口是她以前買房子的時候人家送的,而不是她買的;第三,她特別強調,我雖然有幾個戶口,但是這個戶口我既沒有去做違法行為,也沒有什么買賣行為。這跟大家的關注不一樣在什么地方?當時這個事出現以后,恰好是房地產調控非常嚴厲的時候,那房地產調控里關鍵就是限購,限購主要是按照戶籍來的。
我想有很多人首先意識到,她有四十多套房子,同時又有幾個戶口,那么戶口跟房子之間關系就很清楚了,為了規避限購等等。但是現在來看,她這個戶口要是2005年獲得的,05年沒有限購,那她獲得這個戶口究竟為了什么?她拿這個戶口在北京又干了什么?包括跟這個房子的關系,我覺得還是應該說清楚,畢竟社會輿論的焦點是房子跟戶口的關系,而不僅僅是戶口。因為在北京,辦一個戶口真的非常難。我記得以前有一個規定是,夫妻分居18年以后才可以到一塊,北京才給你辦戶口。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不管以什么名義,我想真相肯定不是她講的那樣輕描淡寫,要么有利益,要么有目的。
現在,所有的猜測圍繞房姐的戶口,圍繞她的房子,圍繞她背后的財富,包括圍繞她的銀行副行長的這么一個身份。其實所有的猜測都是合理的,比如說她有這么一個戶口。再一個,比如說她可能真的有很多錢,但是她想做一個分散,那么我想還有肯定還有一些別的目的。所以說我們現在對她的猜測,都在常理范圍之內。
馬光遠:龔愛愛事件對國家機關的信用是一個莫大的傷害
(《央視財經評論》評論員)
因為它是個公共事件,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偽造國家公共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刑事犯罪。大家關注的焦點第一個是在辦戶口的過程中,是她自己辦的,還是國家工作人員用某種行為,這需要向大家說明;第二,她作為一個副行長,有四十多套房,她這個身份決定了大家的合理懷疑,就是有沒有利用這個行長的身份獲得財富?那么她特別強調這些房子都是按揭的,那么按揭的錢來自于何處?房子的問題盡管很敏感,但是刺激外界的很多因素在“房姐”案件中我們都看到了,比如說,有很多人在北京工作很多年想買房子,他沒有資格和戶口,還有很多人想解決兩地分居的問題,也辦不了戶口,也買不了房子。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說不解答房子問題,不解答購房的資金問題,僅僅解答一個公文證件印章的問題,我想這個事件本身,它跟我們所關注的,是聯系不起來的。
龔愛愛事件反映的、傷害的不僅僅是她有四十多套房,而是對一個國家機關信用的傷害,就是當我們大家都非常信任,說通過限購,通過限貸可以讓房地產回歸理性,那么未來你要征房產稅,房產稅的一個基本點仍然是戶籍問題,也就是說一個人一個戶口,一個名字,那么他名下的房子有兩套,或者兩套以上的,我們可以跟他征房產稅,但是我們發現,居然有很多人有這么多的辦法,輕而易舉的可以把我們所現在建立的調控也好,還是未來要建立的房地產的長效機制也好,輕而易舉的擊穿,這對國家機關的信用是一個莫大的傷害。
林耘:龔愛愛案件對房地產調控有正面作用
(《央視財經評論》評論員)
我認為這個突破口,第一,她偽造這個證件,或者說戶口買賣,一旦被定性,肯定是在刑事上判輕判重的一個問題,三年以下還是三年到十年之間,我覺得能夠看到一個量刑,定性上面的問題,這是一個判斷;第二個判斷,我們看到在房地產這個鏈條上面,甚至在買車這條鏈條上,戶口是一個關鍵因素,而戶口買賣當中,或者偽造當中有一些公職人員是介入的,那么我比較關心案子的另外一端那幾個人會被怎么樣懲處,其實會對房地產的調控起到非常重要的一個作用,你不敢輕易動用你手中的權利,不敢輕易拿去做交易,我覺得這對房地產調控是有正面的作用。
林耘:龔愛愛案件應徹查清楚 給大家一個最終結論
(《央視財經評論》評論員)
我覺得如果錢有問題的話,也應該是一個比較簡單的結果,那就根據錢的問題的性質,該罰沒該罰沒,這是一種處理;第二種,身份有問題,跟開發商之間是不是形成了共識。身份有問題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她隱瞞,那么開發商有可能會覺得現在房子漲了,我可以把這個合同取消了,這是一種情況;第三種情況就是身份是有問題的,但開發商之前是知情的。
這是一個很典型的公眾事件,希望調查以后要給大家一個交代,就是作為一個公共事件,應該給大家一個最終結論。我覺得包括像“表哥”的事件和“房叔”的事件都還是帶來了它的正能量,比如 “表哥”沒查到表的問題,但查到貪腐的問題,“房叔”也同樣通過房子的問題追過去然,后再倒騰回來,其實是起到了相應的一個作用。那么這一次我們還不太知道房子的錢有沒有問題,但至少堵住了戶口的問題,這也非常重要。如果說在戶口這個環節上面能夠堵住,那使得我們房地產調控可以說是加了一把鎖,同時在未來,涉及到公民的這種財產的保護方面和依法納稅方面也有了一個比較公平的基礎。
馬光遠:如果購房資金來源合法 那房子就是合法財產
(《央視財經評論》評論員)
我覺得分幾種情況,因為現在具體情況我們不知道。第一個是,如果以自己真的名字買的,資金來源合法,同時沒有規避國家政策的話,那這個肯定是合法財產,沒有任何問題,F在困難的在什么地方?就是以假名字、假戶口買的。我不知道她這個四十一套房都是什么時候買的。如果說是限購政策生效以后買的,用假戶口去買,那么她屬于是規避國家的法律法規。如果是規避的話,那么這應該是一個無效的合同。是如果沒有規避,同時又用假名字買的,F在從法律上來講,還真拿她沒辦法。只要資金不是人家非法手段來的,那這個還沒辦法。所以我覺得多人就感覺很不舒服,你看她用了假名字、假身份,然后去買房,最后法律還拿她沒辦法,所以我覺得為什么把前面的漏洞一定要堵上,給大家一個信心。我們整個制度的信任非常重要,你到事后去彌補,事后去懲罰的話,你會發現非常難懲罰。所以這個事我覺得,如果說沒有我說的兩種情況,第一個是規避法律法規;第二個是這個資金來源合法,這個房子還真難處理。
洪道德:目前檢察院所提出的犯罪事實肯定不包括買房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 《央視財經評論》特約評論員)
法院的判決不可能超出檢察院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的事實,現在檢察院既然是起訴了這么一個罪名,那么圍繞這個罪名所提出的犯罪事實,肯定不包括買房這一部分。也就是說僅限于她如何用什么樣的手段,偽造,買賣國家證件,這個罪本身在法律上是個輕罪,罪名決定了刑罰幅度,就是在這個范圍內。所以這個案件的關鍵之處,不是在于這次起訴,而是檢察機關,控方,他們有沒有繼續追查,調查被告人關于購買那些房產的資金是怎么來的。
(《央視財經評論》欄目播出時間:周一至周五21:55—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