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國春
就此前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 “速生雞風波”,肯德基[微博]母公司百勝餐飲集團中國事業部主席兼首席執行官蘇敬軾近日在官方微博上發布道歉信,承認自檢流程可操作性欠佳、檢測結果沒有主動通報政府,并作出四項承諾。
2012年12月18日,央視報道了肯德基原料雞供應商飼喂速生雞。之后肯德基方面立即撇清與速生雞的關系,并稱肯德基對于原材料方面有完整的檢測體系。然而,調查結果顯示,自2005年8月以來,百勝委托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進行第三方檢測,其中2010年至2011年,曾檢出8批產品抗生素殘留不合格,但這些檢測結果在報給百勝以后,百勝并沒有在第一時間向相關監管部門報告結果,公眾更是毫不知情。肯德基兩年知情不報,聲稱原因是“目前中國相關法律沒有要求企業向社會披露自檢結果”。
在事發近一個月之后,百勝似乎想用一個“卸責式”道歉和幾項沒多少誠意的承諾來為隱瞞六和雞產品抗生素殘留不合格一事劃上一個句號。
然而,百勝“知情不報”屬實,并在市場上銷售了相關不合格產品,難道就這樣道歉了之?筆者以為,沒有問責就沒有食品安全,僅靠食品經營者的良心和承諾,是無法打好消費者的“保胃戰”的。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不得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顯然,百勝旗下肯德基采用抗生素殘留不合格的六和雞產品為食品原料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那么,違反上述規定該如何問責呢?《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對此有明確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钡诰攀䲢l同時規定,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因此,肯德基必須為自己犯下的錯誤埋單,而不是僅僅在官方微博上發布一封道歉信了事。相關監管部門如果對這樣明顯違法的事實都不問責的話,中國法律的尊嚴何在?中國消費者的權益保護何在?食品安全保護又從何做起?
筆者查閱發現,《食品安全法》實施3年多來,對違法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以及市場禁入等問責措施的例子屈指可數。是我國食品安全形勢有了根本好轉嗎?非也!瘦肉精、塑化劑、速生雞等問題食品之所以能頻頻挑戰公眾的容忍底線,是食品安全背后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問責制度的無力。
欣喜的是,部分地方已經意識到食品安全不能僅靠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良心和自律,而是應該高舉法律之劍。將于4月1日實施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就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問題食品構成犯罪的,將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在加大對違法失信企業的懲處追責力度的同時,筆者希望能強化對違法企業的問責力度,只有這樣,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才不會成為一句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