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費本身的理由就不成立,政府既沒有盡到社會撫養的義務,社會撫養費又從何而來
體育明星田亮生二胎的事件帶出了社會撫養費這一話題,根據《投資者報》記者的采訪調查,這筆大家口中常說的“超生罰款”年規模或超過200億元,而由于自由裁量權較大,其資金去向也沒有統一的說法。5月17日15:00,《投資者報》助理總編輯勾新雨、記者吳建華做客騰訊微訪談,暢談“社會撫養費”那些事兒。以下是本次微訪談內容。
吳建華在騰訊微博中首先表示,按照國務院《社會撫養征收管理辦法》和各省的實施辦法規定,“社會撫養費”這些錢確實是全部上繳國庫,不過只是理論上如此。至于上繳國庫后怎么用,那就不曉得了,進來國庫的大盤子,分不清哪個錢是社會撫養費了。
征收社會撫養費理由不成立
有網友疑問,到底應該鼓勵多生好?還是這筆超生罰款應該師出有名或者賬目公開?對此,勾新雨指出社會撫養費本身的理由就不成立,“社會撫養費本身的理由就不成立,中國又不是像北歐那樣的高福利國家,甚至不想俄羅斯等國家,對小孩都有奶粉等補助,中國的小孩絕大部分都是家庭自己承擔撫養支出的,政府既沒有盡到社會撫養的義務,社會撫養費又從何而來。”
也有網友指出,“‘超生罰款’去哪兒了呢?目前有進展嗎?”
“一些地方政府在報告中有涉及收入規模的,但具體什么用途,目前還不知道。”勾新雨如此回應。
而吳建華在騰訊微博中認為這個問題有兩個層面。“這個問題有兩個層面,一個是罰款有多少進了國庫?一個是進國庫的錢都用的哪里去了?前面一個問題,楊支柱(@yang_zhizhu) @何亞福等長期關注這一問題的學者有過估算,大概是30%到40%沒入庫,大城市與鄉鎮有區別。后一個問題就不得而知了。希望以后政府能回應。”
初衷是嚇阻公民不要超生
在回應網友問題“為什么超生罰款在根據生活水平、人均收入來增長,獨生子女費卻多少年如一日?”時,吳建華在騰訊微博中寫道,從這二者的對比也許可以體會政府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初衷,它不是什么補償社會公共資源,是用高額罰款嚇阻公民不要超生。
“對,這是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惡法制造出來的社會不平等感。”吳建華在最后回答網友問題“我就不明白國家如果想嚇唬民眾超生就只認準罰款這種手段嗎?難道就沒有別的辦法?反過來說,有錢的人就可以拿錢買命。。。這真的讓很多人感覺到生命不同價,命運多坎坷。”時這樣回應,“但其實要按社會撫養費征收條例認真執行的話,富人交罰款也不一定那么輕松,北京市征收辦法規定,個人實際收入超過人均收入的,以實際收入的3至10倍征收。以前有媒體打比方,姚明年收入上億,若面臨超生罰款,至少是3億之巨。富人同樣傷不起。”(文/馮雨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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