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今日在北京表示,吳英案作為發生在資金流通領域的金融詐騙犯罪案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案情比較復雜。人民法院在依法復核審理過程中將依照法定程序,認真核實犯罪事實和證據,嚴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審慎處理好本案。(2月14日中國新聞網)
一個名氣并不怎么大的金牛座80后吳英,為什么會引起大家如此多的關注?筆者認為,這與美貌無關,與身份無關,與政治無關,但與金融有關,與死刑有關,與詐騙背后深刻的制度原因有關。
在當前社會轉型的關鍵時刻,人們最痛恨的是什么?分配不公、誠信喪失、道德滑坡與腐敗。吳英集資詐騙案似乎與這些關系不大,為什么人們那么關心她的死活?是許多男人的英雄愛美,還是女人們的惺惺相惜?抑或是財富在作祟,或正義在覺醒?也許各種原因都有!
陜西藥家鑫案、云南李昌奎案等之所以多次引起死刑爭論,原因在于故意殺人的殘忍和人性喪失,它不斷地警醒我們:在現階段我們是否還需要死刑?對哪些人該適用死刑?刑罰的懲罰和教育功能,究竟哪一方應該更重一些?
吳英案發生在經濟領域,發生在比較發達的浙江地區,它暴露了我們社會存在著嚴重的金融問題,也從一個側面折射出民間高利貸蓬勃發展的混亂程度。所謂的集資詐騙,大部分是“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受害者均帶有某種自愿的性質。幾億元的犯罪數額,不管真正的“下線”有多少,實際的資金來源僅11人,社會危害性真的有那么巨大嗎?所謂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具體表現在哪些地方?自始至終吳英的認罪態度十分誠懇,為什么會被判死刑?難道她是令人民群眾切齒痛恨的腐敗分子嗎?她屬于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嗎?她的主觀惡性符合死刑的要求嗎?這些是許多喜歡對法律問題較真的人心中的疑惑!
法律需要被關注,因為這種關注是最好的監督。賴昌星案有加拿大和世界媒體的關心,吳英案有國內眾多關切中國司法進歩的人注目,這種來自四面八方的關注已經引起最高法院的高度重視。依法審慎處理的表態,是對吳英的最大安慰,因為最高法已明顯感覺到一種人命關天的壓力。吳英與賴昌星相比,誰的罪過更大?如果賴也不會被判死刑,為什么要讓吳英死?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究竟在哪一種情況下寬,哪一種情況下嚴?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裁判原則下為什么總會有一些案件不能令公眾滿意?我們的法律究竟哪兒出了問題?一切問題終歸是人的問題,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真理。
輿論的反對聲和包括著名學者、律師、企業家以及許多名流在內的社會精英們主導的寬容討論能不能為吳英案帶來法律的公正?死刑復核程序能否成為一位誤撞法律禁區的年輕女姓的救命稻草?我們拭目以待。
我們相信,在新的現代法治社會,死刑一定會是適用于那些罪大惡極、非殺不可的犯罪,在限制和減少死刑的世界潮流下,中國的法治一定會與時俱進,展現最公正仁慈的法律曙光!盡管死刑復核程序改判的比例只有3%,但追求法律公平正義的人們不會放棄最后的期待!因為,這是對生命最大的尊重。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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