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巡視員叢明日前表示,個稅修正案草案目前正在全國人大進行審議,還是全國統一的起征點(免征額)。
一個公共政策能夠存在,自然是有它的好處,也有其不好的地方,就看更看重哪個。“一刀切”,全國一盤棋,不會在地區之間產生稅收差別,也就不會引起各地之間的稅收優惠競爭。但是不“一刀切”,考慮地區的差異化,個稅“減負”的效果將力道更準,有利于社會公平。
從去年至今,圍繞著個稅“免征額應該是3000元還是5000元”,引發的討論可謂是經久不衰,原因就在于“一刀切”有其局限性。
很簡單,同樣是月收入3000元,如果分別在東部和西部,情況肯定大不一樣。前者,3000元相對于當地的生活成本而言算不得“高收入”,日子過得緊巴巴的;而后者,3000元可能就過得比較舒服了。因此,個稅免征額“因地制宜”更容易為公眾所認同。
個稅免征額全國統一,只是一種制度慣性,簡單慣了,而不是說有多合理。誠然,各地根據自己的情況對免征額劃一道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但是,個稅如果不將地區、城鄉、家庭等“差別因素”考慮進去,所謂收入調節功能就無法有效發揮作用。(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