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銀行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11類共34項服務收費。(《新華網》3月15日)
記得早在去年8月份,相關部委就出臺了《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但是,半年多過去了,仍不見正式文件出臺。現在,在經歷長時間的等待之后,央行、銀監會和發改委終于下發紅頭文件,決定從7月1日起取消34項收費。
不過,縱觀即將取消的這34項收費,其中20項原本就不收費,這次只不過是監管部門的重申。各家銀行總收費項目多達3000多項,現在“揪”出的這34項,僅占總收費項目的1.1%。
現在,銀行服務似乎正朝“超級收費”時代邁進。有數據顯示,銀行收費項目從2003年的300多種發展到目前3000多種。雖然在民眾和輿論雙重裹挾下,銀監會也禮節性精減了一些項目,可是,銀行收費總是在“精減中繼續膨脹”,一些常人難以想象的收費項目,不斷橫空出世。
有鑒于此,有必要對銀行收費在“精減中膨脹”,進行一下反思。
首先,反襯出收費項目正成為銀行經營的“主業”。前些年,全社會都普遍質疑我國銀行靠存貸利差賺錢。目前,12家上市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增速普遍超過傳統息差收入,正成為銀行利潤主要增長點。只不過,這些所謂的中間業務收入,與國外銀行創新業務不同,更多的是取自對廣大儲戶的服務性收費。據銀行中期業績報告顯示:16家上市銀行2010年上半年實現3434億元的凈利,除去未披露銀行卡收入數據的光大銀行外,5家上市銀行上半年銀行卡手續費收入共計達252億元,若按180天粗略計算,銀行卡手續費日均收入達1.4億元。1.4億元,如果按全國十三億人口分配,平均每人分攤1角多錢,如此龐大的手續費,銀行想不賺錢都難。
其次,反襯出銀行收費定價機制嚴重缺位。現在的問題是,國家由于沒有完善的銀行收費定價機制,一旦出現問題,有關監管部門才姍姍來遲,面對既成事實的收費,常常連“亡羊補牢”都做不到。而國際上,銀行在中間業務方面的定價都有一套成型的方法和模式。
此外,也反映出銀行內部的規章演變成收費的“法寶”。銀行3000多收費項目,很大程度上與《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市場調節價有關。按法理講,《管理辦法》中的銀行收費條款與現行《商業銀行法》有明顯沖突,應當修改或廢止。但是,8年多來,銀行抱住《管理辦法》不放,在決定收費服務價格方面,總是有意回避正式法律,刻意執行部門規章,把《管理辦法》演變成收費升級的“法寶”。
因此,筆者覺得,當務之急,一方面,很有必要架構一套有效、合理的銀行收費機制,首先對銀行業的產品和服務價格進行充分的論證,然后,對銀行收費項目的成本進行測算,最后召開由專家學者、銀行以及消費者共同參加的價格聽證會,決定是否收費和收費多少。即使收費了,也要由銀監會等監管部門,對銀行收費價格是否合理進行跟蹤評估。與此同時,國家有關部門應該盡快把《管理辦法》中有關銀行收費市場調節價的條款進行廢除。只有如此,才能真正遏制銀行“想收就收,想漲就漲”。
□吳睿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