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周觀察
本周,河南平頂山一位因為偷逃過路費368萬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新聞,引來了各界圍觀。
圍觀的聲音,可能讓主審法官感到委屈,司法解釋確實將套用假軍牌逃費的行為定性為詐騙,刑法確實規定了詐騙罪的明確刑期,但這看似嚴絲合縫的判決,怎么就讓公眾感覺不公呢?
問題出在368萬的過路費上。僅僅8個月,僅僅賺了20萬,但依法應該繳納的過路費卻高達368萬,也就是說,如果不想辦法避開過路費,辛辛苦苦8個月,不僅賺不到一分錢,還將賠上348萬,這生意還怎么做?偷逃路費,難道成了維持生計必然的選擇?
無怪乎《中國經濟周刊》曾做過這樣的一條新聞標題“中國物流成本比美國高一倍,中小企業紛紛倒閉”,文章說據統計,在社會流通領域中,中國的物流成本占 GDP的比重近20%,而美國的比重是10%,比美國高出近一倍,結果是一些曾經看好中國市場的跨國企業因為物流成本太高而退出中國,國內最能容納就業的中小企業更是舉步維艱。
危害不僅于此,尤其是在近期因為價格上漲而引發全社會關注物價的時刻。
以進入北京蔬菜批發市場的菜價為例,今年價格上漲主要是運輸流通環節成本過高造成的。一車30噸的蘿卜,從河北拉過來,油費漲到了400多,貨車進場費也比往年貴了幾十元,還有壟斷性的市場管理費甚至市場專營的袋子,層層加碼的最后是菜價攀升、菜農還賺不到更多的錢。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承認,中國蔬菜在流通環節的成本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3倍。
除了蔬菜,在其他各類普通貨物的跨地區流通中,比如鋼材、電子產品,都存在物流成本過高的問題,甚至出現不超載、不逃費企業無以生存的局面。
而各種流通成本中,尤其值得檢討的是行政原因導致的成本,比如本案中368萬元的過路費,種種因為地方保護、管理壟斷而造成的物流市場迂回運輸偏多、運輸周期長的成本,以及明目繁多的稅費,如營業稅、過橋費、管理費、入場費等等。
網上有一個數據一直備受關注,說假如從廣州開輛貨車到北京的話,光是過路費就有1400元之多,還有人做統計,1公斤貨物從上海運到紐約只需花費1.5元人民幣,而從上海到貴州卻需要花費6—8元人民幣。
各種顯性、隱性的稅費,最后都通過價格轉嫁到了消費者身上,結果是財富在國家與社會之間的分配上更加失衡,國富民窮的局面無法改變,收入分配反向調節,民生改善更加艱難。
回到本案,盡管法院已表態因為新證據出現而啟動再審,但判決的不公正,更是啟動再審的理由。即便在我們這樣的成文法國家,判決也不是套用法條那么簡單,還必須考慮犯罪情節、犯罪性質、危害后果以及公眾普遍對正義的認同。
在離譜的高收費下,偷逃過路費可能是為生計而作出的符合常情的無奈選擇,所獲之利也只有20萬,這些都應該為法官在量刑時所考慮。
本案與當年一審判無期后改判5年的“許霆案”,在輿論上所引起的反響如出一轍,也希望本案在各界關注下能有一個公正的結果。
□小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