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黨國英主張,當下不應該鼓勵工商資本在農村圈地做大宗農產品的生產,也不應對此提供補助和支持,而應重點發展家庭農場。最新的部委政策對補貼有具體的規定,對土地經營規模相當于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務農收入相當于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應當給予重點扶持,這差不多是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的面積。一定要避免非農業種植的企業拿到農業補貼。他同時建議,在全國劃定農業用地保護區,盡可能連片劃定30億畝左右的土地。這樣的連片劃定,監督成本比較低,也能把農業保護區保護住。
本報記者 周慧
實習記者 劉棉 武漢報道
2013年底,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些重要舉措,隨后,2014年9月和12月,中央深改小組先后審議了《關于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
而在一年一度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討論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討論稿)》,提出要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引導和規范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加大農業政策和資金投入力度等。
2014年的種種改革部署在2015年將有怎樣的實踐?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帶著這些疑問,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主任黨國英,探討當前土地制度改革現狀。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到了要避免“非糧化”“非農化”,黨國英認為,當下改革的重點是保住耕地,在全國劃定農業用地保護區,調整政府土地規劃管理體制;同時,不應當鼓勵在農村圈地做大宗農產品生產,而應提倡家庭適度規模經營。
當下改革的重點是保耕地
《21世紀》:土地制度改革備受關注,2014年農地改革的整體趨勢是什么?
黨國英:首先值得關注的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規范土地流轉。文件中的一些規定比原來更加明確和具體。
2014年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對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備受關注的問題并沒有重點提及,一切還待《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最后文本的頒發。
土地制度改革關鍵性的問題,就是落實已經確立的關于城市建設用地和農村建設用地市場統一的改革主張,這是十七屆三中全會就提出來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有提到。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土地規劃管理的體制不改的話,中央擔心的問題很可能會發生。如果政府的規劃體制改革不到位,很容易出問題。
《21世紀》:當下土地改革的重點是什么?
黨國英:土地改革當下最關鍵的是兩點:微觀上要明晰土地財產權,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改革;體制上建立分權管理體制,更大幅度下放土地管理權限,在中央政府層面上建立農業保護區,強化農地保護。
這兩個問題解決好了,其他的改革才能大膽推進,不然會導致“一放就亂,一亂就收”。
我主張在全國劃定農業用地保護區,盡可能連片劃定30億畝左右的土地。這樣的連片劃定,監督成本比較低,也能把農業保護區保護住。現行的耕地“紅線”實行起來很困難,原因在于基本農田切割得很細碎和農村各類建設用地混合在一起。
與之對應,農業保護區以外的其他土地,管理權限下放給地方,這個區域的農村建設用地可以整體推向市場。只把經營性用地推向市場,農民的宅基地不動,這在實踐中難以操作。因為在實踐中,很難劃定經營性用地和非經營性建設用地的邊界。
另一個重點是征地制度改革。我們需要大的思路改革,嚴格區分公益項目用地和其他用地。公益項目用地可以征收,其他的不能用一刀切的辦法征收,而應用市場化的辦法實現地權轉化。按照以前的規定,改變土地用途一律需要先收歸國有,這個必須改。城市建設用地也可以有集體所有。工商業用地即使符合公共利益要求,也不必一刀切由國家征收。
不鼓勵企業大規模圈地
《21世紀》:近年來,許多資本大佬紛紛轉戰農業,你覺得有哪些原因?
黨國英:一方面,說明他們確實有錢,投下去部分資本不影響企業經營;其次,農產品安全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第三,國家土地制度改革還不明確,不乏一些人想大量圈地,并期待改變土地用途,以后有機會可以大撈一筆。最后,有一些大企業注資農業時,地方政府如果按照招商引資的程序來走,企業可以套取國家補貼。還有的機構在打各種農業補貼的主意。
《21世紀》:你怎么評價這些類型的資本下鄉?
黨國英:我和一些企業有過交流,一般的模式就是圈地幾百甚至上千畝,雇傭工人來進行種植。上述四種情況,后兩種尤其需要防范。
中國農業最根本的是農業競爭力弱,產品成本高,這是國家關乎未來經濟發展的大事,我們必須降低農業成本,不然會危及農業安全。我比較贊成家庭規模化經營,不認同公司化的大規模的農業雇傭經營。
當下不應該鼓勵工商資本在農村圈地做大宗農產品的生產,也不應對此提供補助和支持,而應重點發展家庭農場。最新的部委政策對補貼有具體的規定,對土地經營規模相當于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務農收入相當于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應當給予重點扶持,這差不多是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的面積。一定要避免非農業種植的企業拿到農業補貼。
城市資本可以進入特種農產品生產領域,尤其適合進入農業機械生產、農資與農產品流通、農業投入品生產等領域。從長遠看,更應該鼓勵合作社進入這些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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