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基因食品強制標注不能再拖了
在轉基因仍存爭議的當下,給消費者用腳投票的權利,顯然是不能繼續漠視的基本權益。
近年來,不斷有媒體報道,湖北武漢地區周邊市場上銷售的大米中含有轉基因成分,與此同時,中國出口歐洲的大米制品也頻繁被檢出含有轉基因成分。但迄今為止,中國政府從沒有批準任何一種轉基因大米的商業化種植。今年4月,央視《新聞調查》記者在武漢一家大型超市,隨機購買了5種大米。隨后,記者將這些大米送往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進行檢測,檢測結果令人吃驚——在這五種大米中,有三種含有轉基因成分。記者發現,歐盟預警系統中所顯示的轉基因成分,也大都是這一類型:BT63。(7月27日央視)
通讀報道不難發現,查清BT63轉基因水稻泄露擴散的渠道,固然非常重要,但更為重要的在于以下兩個方面:
其一,要做好源頭把關,盡快想方設法遏制轉基因水稻種子的生產、流通與種植。農民購買種子時,因為缺乏必要的常識和鑒別力尚可理解,明知故犯的種子生產者、銷售者必須被嚴懲。加強水稻種子進入市場的轉基因檢測,輔之以“碰線必被重罰”的紅線,并在現實中確保嚴厲執行,相信用不了太長的時間,轉基因水稻違規種植應會大幅減少。
另一方面,對于水稻,國家尚未批準任何一種轉基因大米的商業化種植,令行禁止是必須。對于那些已被批準種植的農作物,以及已被批準進入市場的轉基因食品,必須盡早做到強制標注。對普通公眾來說,他們的眼睛和味蕾,并未進化到能輕易分別出轉基因作物、轉基因產品的地步。在這種狀況下,細致、剛性地要求所有的轉基因作物和產品,在包裝上或者是“產品說明”里,明確標注“轉基因”等字樣,也就顯得大有必要。
事實上,今年6月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分組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明雯也建議,應確立轉基因食品強制標注制度。深圳在標注轉基因方面也已走在全國前列——將于8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豆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特別指出,“轉基因豆制品”必須在包裝的顯著位置,依法進行標注。
不過,僅有相關方面的強調,地方層面的規定,恐怕遠遠不夠。在立法層面,轉基因強制標注,必須盡早通過修法的方式進入《食品安全法》。徒法不足以自行,必要的懲戒舉措亦須同步給出。相關方面應該明確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對于那些用轉基因原料生產、該標注而未標注的產品,一旦“被抓現行”,就應該通報批評并予以重罰,并限期勒令整改。因為,在轉基因仍存爭議的當下,既然轉基因產品已進入流通領域,給予消費者用腳投票的權利,顯然是不能繼續漠視的公民基本權益。
從報道中可知,從2012年開始,歐盟開始針對中國出口的米制品實施更為嚴苛的入境檢查,要求所有中國米制品在出口前都必須出具不含26種轉基因的檢測報告。5月27日,農業部發布通知,要求各級農業部門,要以水稻、玉米、大豆和油菜種子為重點,依法嚴厲查處非法生產、加工、銷售轉基因種子行為。
既然如此,本著國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依法嚴厲查處”應該用公眾看得見的方式進行。與此同時,轉基因強制標注即已進入立法程序,相關方面更當迅捷行動,不能一拖再拖。(作者 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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