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條解讀上海國資國企改革
周放生:改革重啟
本報記者 商灝 北京報道
籌劃醞釀已久的上海國資改革方案終于公布,這份名為《關于進一步深化上海國資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見》的上海地方國資國企改革計劃書,究竟有多少引人矚目的改革創新之處?又有哪些令人為之振奮的率先破冰之舉?國資研究專家、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周放生接受《華夏時報》記者特別專訪,逐條解讀文件內容,并深入闡述了他的觀點。
力度低于預期但亮點頗多
《華夏時報》:新一輪國企改革背景下,各界冀望上海本次國企再改革能有率先破冰之舉,以引領區域國資整合。從已公布的文件看,你認為其改革力度是否合乎人們的預期?
周放生:應該說還是有不少亮點,改革力度總體上沒有預期的那樣大。
對這一改革方案的20條內容逐條來看,其中第一條提到,“上海面臨改革開放的新機遇和新型發展的新挑戰,已經到了沒有改革創新就不能前進的階段!边@說明有了改革的危機感。這些年,國企改革確實比較滯后,上海也同樣如此。上海有了改革的緊迫感,這應是推進改革的一個原動力吧。
第二條中有個觀點很好,“以深化國資改革帶動國企改革”,這表明他們至少知道如果國資改革做得不好會影響國企改革,如果國資改革做得好,就能推動國企改革,二者的關系通過這一表述闡述得比較清晰。
第三條講到了“遵循市場規律”,按照“市場經濟的一般要求和本質規律,借鑒國際先進經驗”,這個表述不錯。我們講要搞市場經濟,但內心深處是否真的愿意遵循市場規律,這恐怕距實際需要還有很大距離。我們往往更愿意用行政的方式,來主觀判斷正確與否。這是長期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工作和思維模式,也就是沒有清晰界定政府與市場的邊界。
第四條,“形成適應現代城市發展要求的國資布局。將國資委系統80%以上的國資集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基礎設施與民生保障等關鍵領域和優勢產業!碧岢隽艘粋量化的概念。
第五條提出了要“借鑒上市公司管理模式和運作規則,建立企業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披露相關信息的制度體系”。這個提法不錯,國企長期以來信息都不夠透明,本來理論上老百姓都是股東,但股東們卻不知道企業在干什么。因此,“借鑒上市公司管理模式和運作規則”也就意味著,沒上市的上海國企也要“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披露相關信息”,在全國帶了一個好頭。
第七條的亮點是,“加快調整不符合上海城市功能定位和發展要求的產業和行業。”這就是有所不為才能有所為,指的是要把那些不符合上海城市功能定位和發展要求的產業和行業調整掉。
第八條的亮點是“完善覆蓋全部經營性國有企業”。這一點也不錯,這是我們國資改革的一個目標,現在這一目標更加明確,要全覆蓋經營性國有資產,這應是一個好的趨勢。但我認為,既然要全覆蓋,就不能又當裁判又當領隊。然而很遺憾,這一點,沒在文件當中說清楚:原來當領隊,現在是不是不當領隊了?如果又當裁判又當領隊,還要全覆蓋,還要當部分隊的領隊,這恐怕本身邏輯上就有矛盾。究其原因,可能是既不想放棄什么,又還想得到什么。
第九條提到“引入社會評價”,這一點也不錯。過去是自我評價,現在勇于提出引入社會評價,這應該是國際通行做法。
第十一條,在競爭類企業,“落實董事會選人用人、考核獎懲、薪酬分配權。”這確實是一個方向,勇于寫出來,就值得肯定。
第十二條“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約束機制”。延期支付過去一直是這么做的,但追索扣回是一個新提法,以前,達到這個力度。過去造成了損失,頂多給個處分,或予免職,若違法亂紀,就依法處置,但經濟上追索扣回還很少有。
第十五條,認同考核利潤,“對主動承接國家和本市重大專項、科技計劃、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產業化項目,收購創新資源和境外研發中心,服務業企業加快模式創新和業態轉型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經認定可視同考核利潤。”這是個亮點。因為在這個過程中,會發生很多費用,如果不視同考核利潤,企業就可能會有短期行為。這說明制度設計有進步。
第十九條的亮點在于,“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示范區外的國有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參照實施。”這一點當然應該說是不錯的,但是保守了。2008年國務院國資委139號文就已提出企業可實行分紅權。
第十九條還有一個非常好的亮點,就是“逐步落實國有企業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政策”。這很好,這是我們一直未能解決的歷史遺留問題,上海也未能解決。寫上了這句話,能否做到不是上海國資委的事,而是上海市政府的事。如果市政府同意了,就成了市政府的一個努力目標了。
第二十條,“建立鼓勵改革創新的容錯機制”,這一認識很不錯。改革就是一個試錯的過程,應建立一個容錯機制。而文件中把改革創新納入考核機制,并且提出,一旦沒完成目標,只要沒有貪污受賄,就不做負面評價,依法免除相關責任。這一點把試錯的理念加以落實,講得比較具體,就會讓上海國資國企的干部們覺得自己在致力于改革創新中只要不貪污受賄,就不至于要承擔嚴重后果,就會讓人們有勇氣試錯,勇于創新。
給人的總體感覺是,這樣一份文件應該站在全上海市的高度來考慮問題,統籌進行頂層設計,避免部門立規。因為國有經濟本質上要服從國民經濟的需要。
多方面提出
創新性措施
《華夏時報》:對這份文件的內容你還有什么建議?
周放生:這份文件存在的最大疑問是在第四條提到的,“確立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地位”,這個提法讓人大吃一驚,在任何有關公司治理的理論或文件規定當中,都沒有這樣的提法。這句話意味著強化了法定代表人在企業中的一把手地位,這與公司治理的理念相悖。
國資委要建立董事會制度,就是要制衡一把手的權力,文件不符合建立董事會的初衷。而把這句話解釋為“建立健全中國特色企業制度”,就更沒有道理了。第十條規定,“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但原則上卻不能這么規定。新的《公司法》并沒有這種說法,而是說任何人都可以當法定代表人。顯然文件在這一點上還停留在在舊的《公司法》的概念上。
對于員工持股問題,三中全會文件講得非常清楚,但這份文件中卻基本未提。
文件中提到了資產保值增值。實際上,資產不存在什么保值增值問題,保值增值的只能是資本。資本與資產,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這是文件中一個常識性錯誤。我注意到,三中全會《決定》文件中,也存在類似提法。
《華夏時報》:無論怎樣,上海本次改革的深遠意義何在?
周放生: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文件公布之后,各級國資委都在學習、研究、落實文件中的相關精神。上海國資委率先提出20條,在好多方面提出創新性措施。
《華夏時報》: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為何能在市場化方面走在全國前列?其突出標志應該是什么?
周放生:上海只是提出了國資國企改革的一個綱領,還沒有做,所以不能說走在全國前列,而只能是說在全國前列。
當然,從歷史來看,十多年前,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確實是走在了全國前面,希望上海繼承發揚自己過去的傳統,繼續做好國資國企改革。
目前國資國企改革力度最大的,可能是貴州。推進的內容,可以說符合三中全會精神。因此,貴州的國企改革,現在走在了全國的前面。
《華夏時報》:貴州主要是推進混合所有制方面的改革?
周放生:對,主要就是在這方面推進改革,符合中央關于混合所有制的精神。而上海的這份文件,對于混合所有制的內容講得不夠,沒有把三中全會關于國企改革內容的最大亮點突出出來。
重啟的上海國資國企新一輪改革的核心,應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國資體制和國企制度的改革。
《華夏時報》:曾有猜測說上海本次改革將對國資國企的監管引入“負面清單”概念,探索清單監管模式。但文件實際卻并未出現所謂“負面清單”概念,你認為這意味著什么?
周放生:文件中的確沒有寫入“負面清單”概念,而對于猜測的事情,我無法評論。
《華夏時報》:國資委的工作方式和內容、分類監管模式的落地、激勵約束機制、持股比例關系和分紅標準等方面是否應該有更大膽一些的改革舉措?
周放生:中央文件都對相關問題講得很清楚了,上海國資委的文件卻沒有提出足夠力度的相關改革舉措。
《華夏時報》:文件中提到的“建立鼓勵改革的容錯機制”是否意在為突破某些改革禁區開綠燈?
周放生:也可以這么理解。
《華夏時報》:上海的國資國企本次改革按照現有路徑推進能否獲得超額收益?
周放生:二者沒有必然聯系。我關注的是改革,現在問題是改革落后了,改革停滯了,還談什么收益?
《華夏時報》:廣東及深圳、山東等地以市場化為手段的國資國企改革是否也將陸續啟動?
周放生:中央都決定改革了,地方怎么能不動?
重啟改革
《華夏時報》:在治理和監管方面,國企的問題究竟是什么?國資改革的最終目的是什么?
周放生:國企體制上的最根本問題就是無人負責。對此我已經講過很多次,國企制度最根本的問題是國企的實際控制人,包括高管層,也包括出資人代表機構的監管者,并不對國企經營風險、經營后果承擔直接的責任,缺乏切膚之感?陀^上是負盈不負虧的,他們對工作還是很負責任的。實踐告訴我們,這個問題若要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只有靠國企制度體制的改革。而市場化,是國企改革不可放棄的目標。
國資改革的最終目標,就是加強監管職能,真正能做到對于資本而不是對企業進行監管。三中全會《決定》文件里寫得很清楚:以管資本為主來建立國有資產監管體系。也就是說,從長遠看,除了極少數行業和企業以外,國有企業將來會逐步消失,留下的,只有國有資本。將來國資委監管的對象就是國有資本,而不是國有企業。而且,出資人的職能,不再是國資委的職能,而是資本運營公司的職能。國資委是監督者,不再是管理者。現在國資委監督和管理的職能將被分離,這就是本次國資改革的方向。但上海的這份文件講得還不夠徹底。
《華夏時報》:歸根到底中國國企進行市場化治理究竟難在何處?
周放生:國企的市場化主要是解決兩個基本問題:一個是國企經營方式的市場化;另一個就是國企制度體制的市場化。
所謂國企經營方式市場化,就是說企業要干什么?怎么干?產品賣給誰?什么價格?人從哪兒來?給什么報酬?什么樣的商業模式?怎么退出市場?這些統統要由市場來決定。國企制度體制的市場化,涉及國企產權制度改革、國企公司治理制度改革、國企考核制度改革、國企薪酬制度改革、國企勞動用工制度改革、國企投資制度改革、國企并購重組改革、企業管理改革等九大方面。對此,我曾有專文論述。總之,國企市場化改革“行百里者半九十”,現在僅走了五十里,任重而道遠。
《華夏時報》:本輪國資國企改革與過去30多年的相關改革的最大區別是什么?
周放生:就是改革的重啟,接著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