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5日電(房產頻道 孫建永)近日,“以房養老”的話題無疑已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圍繞該話題,業內及廣大民眾支持的聲音和反對的聲音交織在一起。昨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研究所所長任興洲在接受中新網房產頻道記者提問時表示,“以房養老”在中國未來不是養老的主渠道,養老問題全部指望住房養老是不客觀的。同時,“以房養老”還需要有很好的政策設計和法律保障。
“以房養老”受傳統觀念和高門檻限制
近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要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即“以房養老”,又叫“倒按揭”,隨即引發民眾的廣泛關注。據中新網房產頻道梳理發現,對“以房養老”試點,支持和反對的聲音互現。
《廣州日報》今日援引業內人士的觀點稱,“以房養老看起來很美,但接受度低,真正做好很難。”該報道的采訪中,60歲的劉老太一聽就迷糊了,“我的房子在我百年歸老之后肯定得留給我兒子,要我把房子抵押給其他人,我可不甘心。”劉老太的想法代表了七成以上老年人的想法。
按照傳統觀念,房產作為家庭重要的遺產,一般是老人留給子孫。針對這一點,國際金融論壇城鎮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鵬近日對中新網房產頻道記者表示,推行“以房養老”需要完善的細節非常多,其中就涉及到房產的繼承問題。易鵬指出:“以房養老牽扯了我們中國傳統文化中間房子繼承給兒子,目前的房子中間還牽涉了家族,我認為還是有利于提高未來中國進入老年化社會中間的一波老人的養老問題。”
同策咨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認為,由于傳統觀念,老人將房產視為重要遺產,“以房養老”觀念短期難以改變。另外,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為規避市場風險,針對“以房養老”的群體挑肥揀瘦,設置的門檻過高。如養老人本人須年滿55歲,累計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所抵押住房評估價值的60%,且每月實際支付養老金額不超過2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等等。這么苛刻的條件導致真正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很少,最終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得不停辦該業務。
專家觀點:以房養老需要政策設計和法律保障
對于“以房養老”,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任興洲,在昨天舉行的“中國經濟形勢分析會”上對中新網房產頻道記者表示,“以房養老”是在居家養老、政府養老以及機構養老基礎上,為我們增加了一種選擇,但是這種選擇就像最近民政部提出來的,不是強制性的,而是以自愿為主。
任興洲表示:“住房養老關鍵在于很好的政策設計和相關的條例,否則可以預見,不久的將來,關于這方面的問題會非常多。房產作為家庭財產最最主要的部分,如果這些問題設計不好,另外沒有相關法律加以相應保證的話,下一步的問題將會很大。”
據了解,國務院此次提出的“以房養老”并非新生事物,此前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通過不同形式進行過試點,如2007年北京石景山區“養老房屋銀行”、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以房養老”、2011年中信銀行基于老年借記卡的“倒按揭”業務,但最終或因養老觀念不合,或因申請門檻過高,最終都以失敗收尾。
同時,以房養老在國外也有長期的實踐經歷。據《山西日報》本月21日報道稱,美國是最早推行“以房養老”的國家之一,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目前已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制度靈活的“以房養老”體系。作為世界上老齡化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日本1981年開始引入“以房養老”,目前已發展出多種形式,政府、銀行、房地產公司均可參與其中。
國外的成功經驗固然是我們可以借鑒的成果,但是是否在我國就完全可以照搬?任興洲認為:“國外也有相應的經驗,可以加以借鑒,但是中國未來靠住房養老肯定不是養老的主渠道,大家擔心,政府全部去推住房養老,而把應該有的責任不能擔起來。中國的住房養老問題全部指望住房養老是不客觀的,它只是其中的一個選項,而且是有條件人的選項。”最后,任興洲強調稱:“以房養老,還要有很好的政策設計和法律保障。”(中新網房產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