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媒體最新消息,“房產稅試點”擴圍已確定“向增量房開刀”的思路。但是,這個增量征收,未免讓人有些失望。如果房產稅的目的是為了調節(jié)過高的房價,是為了逼迫市場釋放一定的存量增加供給,那么向增量開刀到底能有多大效果?這個上海已經試過,效果不明顯。而如果房產稅的目的不僅僅是調控房價,那么向增量開刀會是一個長期的思路嗎?
還有一個問題,上海和重慶這兩個試點征收房產稅的城市,雖然由于只針對少數人而沒有受到大多數的抵制,客觀來說效果也并不明顯。既然如此,新的試點在征收辦法上是不是應該更進一步,也就是更嚴厲一些?不然豈不是在重蹈滬渝兩地的覆轍?
誠然,也有專家為溫柔版的房產稅辯解,稱改革應該是由易到難的,從增量開始征稅改革的阻力會稍微小一點。
但筆者卻認為這個說法并未涉及房產稅改革的真正核心:房產稅的目標到底是什么?如果房產稅只是為了抑制房價而采用的短期舉措,那么不但與限購沒有什么本質區(qū)別,而且效果還不如限購。由于滬渝兩地同時實行限購,我們暫時還無法量化房產稅的單獨效果。但從筆者了解的個案來看,限購所起的作用其實還要大過房產稅,一些有些身家的朋友希望能夠在上海購房,也愿意支付目前溫柔版的房產稅,卻迫于嚴格的限購舉措未能如愿。
那么,房產稅是某些地方土地財政捉襟見肘而推出的拓寬財政收入之舉?如果是這樣,那么當土地財政擴張、土地出讓金大漲之時,地方政府又會失去推進房產稅改革的動力,最終使得房產稅成為可有可無的擺設。
綜上,如果房產稅建立目的是立足于長遠且理順制度的基礎稅收,那么房產稅在擴圍的過程中,要完善的工作還有很多。
信息時報記者 徐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