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小康
針對近日網絡上熱傳的珠海“學酒哥”事件,2日下午珠海市政府新聞辦表示,市紀委、市監察局已介入核查此事。結果出來后,市紀委將予以公布。(2月4日《南方都市報》)
眼下,從中央到地方,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風聲”一陣緊過一陣,而珠海金融投資控股公司總經理周少強等卻躲進珠海的頂級會所,兩耳不聞“窗外風”,安然大吃大喝,僅12瓶酒水就花費七八萬元,足足抵得上普通白領一年的汗水錢。我們不禁要問,周少強等人站在風口浪尖“醉舞”的底氣從何而來?
老子查兒子,似乎永遠不會有真相,只能挖出笑料。作為珠海金融投資公司的主管部門,珠海市國資委紀委調查后稱,周少強等人當晚只喝了6瓶紅酒,另6個空瓶是“學習紅酒知識的道具”,用于向在座人員介紹有關葡萄酒品種、產地、口味等紅酒知識。很顯然,“學酒說”只會讓輿論潮水更加洶涌。
客觀而論,國企官員工作之余學習紅酒知識無可厚非,但他們為何要選擇在珠海最高檔的會所來學習呢?據調查,這家會所每個房間根據空間面積大小,設有不同的最低消費限制,17個人用餐的包房,最低消費至少1萬元,花這么多錢選擇“學校”,這筆“學費”也太昂貴了吧?若真是為了學習,又何須如此在意“學習環境”?更令人想入非非的是,學酒哥們“學習”的對象均是奢侈品牌,86年的木桐每瓶16800元,83年的瑪高每瓶12000元,學習這些知識究竟是“招商工作需要”還是公款吃喝需要?毋庸諱言,國企官員熱衷鉆研這樣奢靡的“酒文化”,只會進一步加深公眾對“舌尖腐敗”的剝奪感、憎惡感。
國企雖姓“企”,但因為運作的是國有資產,占有了大量社會資源和財富,所以它的運作過程也應該符合公共利益。但現實中,有太多的國企在酒杯里“醉舞”,忘記了自己的利益屬性,鋪張浪費、奢靡無度。遠有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天價酒”事件,近有廣州某國企在一家五星級酒店舉行聯歡會,設宴70多桌,每桌消費近4000元。
如何制止國有企業大吃大喝、鋪張浪費之風,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施正文教授近日建議,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應該從嚴,提高企業所得稅應繳稅款,降低稅前扣除比例,間接性地對控制國企鋪張浪費起到制約作用。
這樣的“技術性”建議確實值得一試,但在筆者看來,要從根本上遏制國企“舌尖上的腐敗”,還必須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通過有效的制度設計,徹底改變國有企業中存在的“對上負責”的狀況,形成“對出資者負責”,即對財產所有者或股東負責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