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評論 > 茅臺注冊國酒商標遭質疑 > 正文
王興棟
茅臺申請“國酒茅臺”商標初審獲批在社會上引發熱議,對此,貴州省副省長蒙啟良回應時連用四個不理解,同時表示說貴州是老少邊窮地區,能賺錢的企業不多,希望大家多“可憐可憐”,支持一下民族品牌。
所謂人紅是非多,茅臺也是一樣。有關茅臺的各種新聞沒少見諸報端,在有關茅臺的各種爭議中,有不理性的因素,這主要是因為茅臺總能和公款消費聯系起來,成為公款消費的替罪羊。
盡管如此,筆者還是覺得茅臺申請國字商標并不是一件妥當的事情。道理很簡單,根據我們國家的商標法,“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旗、國徽等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而讓人頗為詫異的是相關官員竟以扶貧為借口為茅臺的國字加身尋求支持,演出一場悲情戲又是何苦?毫無疑問,貴州的確經濟不發達,能有一個利潤豐厚的茅臺集團實屬不易。但這是不是茅臺應該成為國酒的理由?顯然不是,因為這完全是兩碼事。也不知道國家工商總局之前多次駁回茅臺申請,這次初審通過是不是也出于“可憐”的考慮,如果真是如此,那是典型的角色錯位,工商總局可不是扶貧辦。
誠然,對于貴州發展經濟、脫掉貧困帽子的迫切愿望我們十分理解。但把脫貧寄托在茅臺身上,恐怕是太過高估了茅臺,這有些不靠譜。茅臺作為一家企業,銷售業績很好,利潤豐厚,但對于一個人口有幾千萬、貧困人口超千萬人的省來說,一年幾十億的稅收恐怕也是杯水車薪。有人可能會說,有個茅臺總比沒有好,這話實際上有兩說。有勝于無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反過來說,有了一個依靠也會形成一種依賴,反倒不利于殺出一條血路來發展經濟。說白了,茅臺發展得再好,也不可能擔起貴州脫貧的重擔,甚至發展得好了,還可能成為貴州實現多元發展的障礙。何況,不論是貴州還是別的地方,如果經濟過于依賴某個企業或某個產業,那都是不健康的。我國經濟正經歷著一些產業從東部向中西部轉移,貴州應抓住這其中的機遇,而不是抱著“國酒茅臺”不放。
對于地方政府來說,茅臺申請國字號,無疑是想借此帶來更多銷售,打造產業帶,從而增加稅收。但茅臺的產量受到自然環境的限制,不可能大幅度提升。因此,國字號戰略恐怕還是要通過提價來實現銷售增長。想象一下,國字號戰略成為漲價的代名詞會有什么結果?在公眾和媒體對漲價非常敏感的今天,難免會引來更多詬病。單從這個角度講,國字戰略未見其好,恐怕先會惹來一身臊,要靠其扶貧,就更不靠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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