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評論 > 聚焦中央部門三公經費公開 > 正文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降蘊彰 近日,國務院、全國人大先后公布了《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關于2011年中央決算的報告》(以下簡稱《決算報告》), 由于其中都強調重點規范“三公經費”,因此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有專家指出,目前“三公經費”的概念不清晰、口徑和標準不夠規范,也缺乏權威的調查、統計能準確反映公務接待的費用總量,明顯不利于發揮約束和控制作用,建議完善政府預算和支出體制,將“三公經費”預算進一步細化,防止轉嫁到“其他支出” 項目中,這樣才能做到有據可依。
國務院7月9日 公布的《條例》是中國第一部專門、全面規范機關事務管理活動的行政法規,其中對于“三公經費”的相關規定被一些專家認為是最大的亮點,全國人大代表葉青表 示,這是迄今為止針對“三公經費”最嚴厲的法律規范;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鄧淑蓮則表示,《條例》首次以國家立法的形式,明確規定 “三公經費”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意義很重大。
在《條例》發布兩天之后,全國人大公布了《決算報告》,按照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對外的解釋,預計從7月19日起有關中央部門將向社會公開2011年部門決算,并同時公開“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等有關數據。為了方便社會公眾閱讀理解,《決算報告》中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名詞,盡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加以說明,還有文字數字與圖表相互銜接、相互對照,由此可見中央在加強對“三公經費”的嚴格審核和規范。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對外解釋時稱,2012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84億元,比去年減13.8億元。有專家對中央財政縮減對“三公經費”的劃撥表示滿意,但也有專家強調,目前“三公經費”概念不清晰、口徑和標準不夠規范,有的政府部門在公開“三公經費”時也沒有進行詳細的解釋,這些都不利于發揮約束和控制作用,也容易造成社會公眾誤讀。
對于目前“三公經費”預算和執行中存在漏洞,鄧淑蓮表示,目前中央各個部門和部分地方政府公布的“三公經費”支出中,屬于基本支出的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一些違規的“三公經費”支出就被轉移到項目支出里了;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則表示,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個權威的調查統計能準確反映公務接待的費用總量,每年公務奢華接待費肯定是驚人的。
竹立家、鄧淑蓮等人建議,相關部門應該進行自上而下的綜合性改革,一方面要完善政府預算和支出體制,將“三公經費”預算進一步細化,防止轉嫁到“其他支出” 項目中,并充分接受人大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另一方面,借鑒美國等國家的治理經驗,明確公務接待的范圍和標準,使公務接待在“陽光”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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